ICS 65.040.10
CCS B 92
41
河南省 地方 标准
DB41/T 1319—2022
代替 DB41/T 1319 -2016
规模化商品蛋鸡场建设规范
2022 - 12 - 30发布 2023 - 03 - 29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1319 —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41/T 1319 —2016《规模化商品蛋鸡场建设》 ,与DB41/T 1319 -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建设规模 ”和“建设用地 ”的相关内容 (见2016版的第4章、第5章);
b) 删除了“舍内环境设计参数 ”、“育雏阶段设备 ”等相关内容(见 2016版的6.1.1);
c) 更改了“规划布局与设施 ”内容(见第6章,2016版的7.1、7.2);
d) 更改了“建筑与结构” 的内容(见7.1,2016版的8.1);
e) 更改了“公用工程 ”内容(见第8章,2016版的9.5);
f) 更改了“生物安全” 要求(见第9章,2016版的第10章);
g) 增加了“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见第 10章)。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畜牧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神工农牧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宋海霞、胡爽、许杨、汤芬、易延彬、李建西、路清霞、孙春花、袁蕾、曹祖
斐、韩亚楠、 张建伟、王培育、张守华、卫春晓、王佳、陈利霞、郭东明、马超 。
本文件于 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41/T 13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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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商品蛋鸡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商品蛋鸡场建设的 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备、规划布局与 设施、建筑与结
构、公用工程、生物安全 、环境保护与资源化利用等。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存栏 5万只以上的规模化商品蛋鸡场建设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202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净道
饲养人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和鸡蛋及 鸡群周转的专用道路。
3.2
污道
运输粪便、病死鸡等废弃物及淘汰鸡的专用道路。
3.3
无害化处理
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粪污、病死鸡等废弃物,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病
原扩散的技术。
4 选址与建设条件
DB41/T 1319 —2022
2 场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环评要求。 4.1
场址应符合 GB/T 20014.6 要求。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的要求, 畜禽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的要求。 4.3
电力应充足可靠。 供电系统符合 GB 50052 的要求。 4.4
5 工艺与设备
生产工艺 5.1
5.1.1 宜采用两段制专业化生产工艺,应采用全进全出制。
5.1.2 宜采用笼养,机械给料,水线饮水,湿帘降温,风机通风,智能人工光照,机械清粪。
5.1.3 舍内环境条件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蛋鸡的生长和产蛋需要。
仪器设备 5.2
设备应选择通用性强、高效低耗、便于操作维修的定型产品。设备应无毒害、耐腐蚀、噪音低、安
全性好、易除粉尘、结实耐用、配件齐全,能及时更替,便于维修。 主要设备见表 1。
表1 主要设备
饲养阶段 设备名称
育雏育成阶段 育雏育成笼,供热、供水、供料、通风、降温、光照及光控、清粪、清洗消毒等设备
产蛋阶段 蛋鸡笼、供水、供料、集蛋、通风、降温、光照及光控、清粪、清洗消毒等
6 规划布局与 设施
功能分区:生活管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废弃物处理区。 6.1
生活管理区一般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者侧风处,且宜紧邻大门集中布置。主要有办6.2
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门卫值班室、人员及车辆消毒通道等。
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应严格隔开,并在大门口和鸡舍门口设立消毒池。主要有鸡舍及相关设施。 6.3
辅助生产区应靠近生产区。饲料仓库或者饲料加工间出口应考进生产区入口且有专用生产区运输6.4
车。主要有蛋库、饲料加工与存储车间、地磅房、更衣淋浴室、消毒室、药品室、化验室、贮藏间、水
泵房、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机修车间等。
废弃物处理区设在场区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 并与生活管理区、 生产区保持应有的防疫安全距离;6.5
与生产区和场外的联系应有专门的大门和道路。主要有储粪棚或有机肥发酵间、污水处理池、病理解剖
室、病死鸡无害化处理间等。
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应避免交叉与混用。 6.6
各建筑物间距应满足通风、防疫、消防要求。鸡舍应有防鸟、防鼠 设施。 6.7
7 建筑与结构
建筑 7.1
7.1.1 鸡舍
鸡舍建筑宜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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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 建筑形式: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
b) 建筑规格: 单栋笼养鸡舍的跨度根据舍内鸡笼的列数和走道宽度来确定,跨度以 9 m~15 m为
宜;联体鸡舍总宽度视具体情况而定。笼养鸡舍 单走道宽不低于 0.9 m。鸡舍长度依场区地貌
结构和场区布局设计, 以50 m~1120 m为宜。鸡舍檐高根据饲养方式 、鸡笼层数、 跨度与气
候条件设计,多层笼养鸡舍,屋檐高度以鸡笼顶部距檐口 l m~1.5 m为宜;
c) 地面:应坚实、平坦、防滑;有利于消毒和排污;保温、不渗水、不返潮, 应采用混凝土地
面,厚度不宜低于 80 mm。室内地面高于室外 0.3 m~0.5 m为宜;
d) 墙壁:宜选用隔热性能良好的材料,保证较好的隔热性,应具有一定的厚度且密封性好。在
两端山墙或靠近山墙的侧墙上分别预留风机、 湿帘安装洞口, 侧墙上应预留通风换气窗洞口。
风机和湿帘洞口面积配置根据设计存栏量和鸡的体重确定;
e) 屋顶:可采用双坡、拱顶或平顶,应具备防水、防火、防风和保温性能。
7.1.2 饲料加工间
宜遵循安全、卫生、保证生产、加速周转、合理贮备的原则。加工存储能力应满足相应规模的商品
蛋鸡场的饲料品种和数量的需求。
7.1.3 蛋库
蛋库的建设应满足有利生产、经济合理、安全使用的原则,根据蛋鸡场的生产能力、对蛋品的保鲜
要求,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蛋库的高度以 4.8 m~6.0 m为宜。
7.1.4 消毒池(室)
在场区大门、生产区入口处均应设置清洗消毒装置 设施。大门口应设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设
置高压消毒水枪或者车 喷雾消毒装置。
7.1.5 其他建筑
管理与生活等建筑设施应满足生产需求。
结构 7.2
7.2.1 各类建筑结构宜选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
7.2.2 基础设计按照 GB 50007 执行。
7.2.3 设计荷载按照 GB 50009 执行。
7.2.4 抗震设计按照 GB 50011 执行。
8 公用工程
供水 8.1
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且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供水设施。
供电 8.2
应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其供电设施应与场内用电负荷相匹配,并应配备相应的发电设备。各种电器
设备及其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接地和避雷装置。
供暖 8.3
DB41-T 1319-2022 规模化商品蛋鸡场建设规范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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