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60
T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133—2015
代替GB/T19133—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Tri-wheelvehiclesandlow-speedgoodsvehicles—
Testmethodofmaximumstableside-inclination
2015-05-15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133—2003《农用运输车 最大侧倾稳定角 试验方法》。本标准与
GB/T19133—2003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 最大侧倾稳定角 试验方法》修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最大
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将“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增加了“侧倾角”的术语和定义;
———细化了侧倾试验时载荷状态要求;
———增加了试验记录中VIN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机械工业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朋、吕树盛、陈戈、闽海涛、郎志中、郑悦、陈昆山、林连华、王侠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T19133—2003。
ⅠGB/T19133—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侧倾试验台上测定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最大侧倾稳定角的试验测量仪器和设备、
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取值规则和试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低速汽车)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于适用于本文件。
3.1
侧倾角 rollangle
在侧倾试验台上,倾斜低速汽车,低速汽车车轮支承平面法向力至零之前,支承平面与水平面的
夹角。
3.2
最大侧倾稳定角 maximumstablerollangle
在侧倾试验台上,倾斜低速汽车,低速汽车一侧车轮支承平面法向力至零时的侧倾角。
3.3
左最大侧倾稳定角 leftmaximumstablerollangle
在侧倾试验台上,倾斜低速汽车,低速汽车右侧车轮支承平面法向力至零时的侧倾角。
3.4
右最大侧倾稳定角 rightmaximumstablerollangle
在侧倾试验台上,倾斜低速汽车,低速汽车左侧车轮支承平面法向力至零时的侧倾角。
3.5
左 left
观测者面向低速汽车正常行驶的前进方向时,左手一侧。
3.6
右 right
观测者面向低速汽车正常行驶的前进方向时,右手一侧。
1GB/T19133—2015
4 测量仪器和设备
4.1 测量仪器
4.1.1 线性尺寸测量器具:精确度不低于1mm。
4.1.2 角度测量仪器:精确度不低于0.5°。
4.1.3 车轮负荷计:精确度不低于1%。
4.1.4 轮胎压力表:分辨力为10kPa。
4.1.5 秒表:精度为一级,分辨率为0.01s。
4.2 设备
4.2.1 侧倾试验台台面的倾斜角应能满足被测低速汽车最大侧倾稳定角要求。试验台面的倾斜角应
能在0°(水平位置)与低速汽车最大侧倾稳定角之间连续调节,并能在任意倾斜角度固定。
4.2.2 试验台面的倾斜变化过程应平稳,上升速度不大于10°/min,下降速度不大于27°/min。
4.2.3 试验台面的侧向附着系数不低于0.85。
4.2.4 试验台面应呈水平状态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其表面的平面度公差应不低于GB/T1184—
1996中规定的L级,试验台面与其转动中心线的平行度公差应不低于GB/T1184—1996中规定的
12级。
4.2.5 试验台面上应设有防止被测低速汽车侧滑的挡块,挡块高度应不大于30mm,且只应加在侧倾
中心一侧轮边。
4.2.6 试验台面上应设有防止被测低速汽车试验时翻倒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对低速汽车
的约束力在侧倾临界状态前应为零。
4.2.7 试验台面上应设有防止被测低速汽车纵向移动和方向把转动的装置。
5 试验条件
5.1 被测低速汽车技术状况
5.1.1 被测低速汽车各总成、部件及附属装备(包括随车工具与备胎)应按出厂技术条件装备齐全,并
装在规定位置上。
5.1.2 被测低速汽车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该车技术文件的规定,误差不超过±10kPa。
5.1.3 为防止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的泄漏,可采用堵塞或等质量代换的办法。
5.1.4 应根据测量需求确定低速汽车的载荷状态(无特殊要求时按整备质量状态),当低速汽车需装载
模拟载荷时,所有载荷应予以适当定位,以防止在侧倾试验时发生移位。
5.2 环境
试验场地的风速应不大于1.5m/s。
6 试验方法
6.1 左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定
6.1.1 将被测低速汽车置于试验台上,车轮处于直线行驶状态,低速汽车的纵向对称面与试验台面转
动中心线平行,其平行度公差应不低于GB/T1184—1996中规定的12级。
2GB/T19133—2015
6.1.2 实施驻车制动,安装防止侧滑的挡块、防止翻倒的安全保护装置、防止纵向移动和方向把转动的
装置。
6.1.3 起动侧倾试验台,使被测低速汽车向左缓慢倾斜(当侧倾角大于20°时,上升速度不得高于4.2.2
规定的最小上升速度值),随着试验台面倾斜角的增加连续测量车轮的负荷,直到被测低速汽车上没有
靠在防止侧滑挡块一侧的任一车轮负荷为零时止(若无车轮负荷计,观察没有靠在防止侧滑挡块一侧的
车轮,直到任一车轮脱离试验台面时止),此时试验台侧倾角度即为左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定。
6.1.4 起动侧倾试验台,使倾斜的试验台面恢复到0°。
6.1.5 重复6.1.3、6.1.4试验。试验进行3次,3次测量值的偏差率应不大于3%,否则应重新测量。
6.2 右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定
或将被测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调头置于试验台面,或使被测低速汽车向右缓慢倾斜,重复6.1各步
骤,测定右最大侧倾稳定角。
7 取值规则
被测低速汽车左、右最大侧倾稳定角,分别取其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按有关标准规定修约,修
约后取值到十分位。
8 试验记录
将被测低速汽车左、右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量值和被测低速汽车的最大侧倾稳定角,记录于
表1中。
表1 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记录表
型号: 制造厂: VIN: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号: 试验设备:
气温: ℃ 风速: m/s整车整备质量: kg
轮胎充气压力:前/后 kPa
试验日期: 试验地点: 试验人员:
左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量值
(°)1
2
3左最大侧倾稳定角
(°)
右最大侧倾稳定角的测量值
(°)1
2
3右最大侧倾稳定角
(°)GB/T19133—2015
GB-T 19133-2015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最大侧倾稳定角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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