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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40.10 CCSA0399 NAASS 宁夏回族自治区团体标准 T/NAASS122—2025 病死畜禽智能化收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telligentCollectionofDeadLivestockand Poultry 2025-05-07发布 2025-05-27实施 宁夏农学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AASS122—2025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苏智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动物疫病 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宁 夏大学、平罗县建筑管理站、南京农业大学、吴忠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锐、黄丹毓、张志远、蔺东、路平、陈明江、柏宗春、龚振兴、罗娟、王 鹏军、孙月、高建龙、王乐、李敦、白丽娟、王嘉凡、李文婷。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AASS122—2025 1病死畜禽智能化收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病死畜禽智能化收集和移交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备要求、暂存场所要 求、收集要求、转运要求等环节的技术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病死畜禽智能化收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病死畜禽Diseasedanddeadlivestockandpoultry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家畜和家禽。 3.2智能化数字采集系统Intelligentdigitalacquisitionsystem 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摄像头等仪器设备,运用云端数据模型,智能采集送交户信息及病死畜禽的照 片、种类、数量、重量和体长等数据信息并传输至动物卫生数字化监管平台。 3.3养殖场病死畜禽智能化移交设备Intelligenttransferequipmentfordeadlivestockand poultryinbreedingfarms 指放置在大型养殖场内由自动出料装置、自动清洗消毒装置、废水收集装置、智能化数字采集系统 等组成,具有养殖场身份信息识别,病死畜禽信息智能采集、自动将病死畜禽传输至场外收运车辆并清 洗传输装置功能的设备,实现病死畜禽由场内至场外的无人工接触移交。 3.4病死畜禽收集点智能化冷藏收集设备Intelligentrefrigeratedcollectionequipmentfordead anddiseasedlivestockandpoultrycollectionpoints 指由自动进料装置、出料装置、冷库、清洗消毒装置,废水收集装置和智能化数据采集系统等组成, 具有养殖户身份信息识别,病死畜禽信息采集、自动传输入库、自动出库、自动清洗消毒功能的病死畜 禽冷藏收集设备。放置在乡镇病死动物收集点,用于集中收集、存储某一区域内病死畜禽的设备。 3.5暂存场所Temporarystoragelocation 用于暂时存放病死畜禽的建筑物或场所,包括规模化养殖场自设的收集暂存设施和区域性集中收集 暂存设施。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AASS122—2025 24基本要求 4.1病死畜禽智能化收集根据管理平台或系统要求上传养殖户信息,病死畜禽种类、数量、重量、体长 及照片等相关信息,信息可溯源。病死畜禽智能无害化收集流程图参见附录A。 4.2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转运全过程进行监控。 4.3应尽可能减少人与病死畜禽直接接触频次。 4.4人员防护应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 5设备要求 5.1智能化移交设备 5.1.1配备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对养殖户身份识别,保险理赔数据自动采集,并实时将养殖户信息、病 死畜禽照片、品种、数量、重量和体长等数据传输至监管平台系统或保险公司,所有信息可追溯。 5.1.2配备传输装置,实现病死畜禽自动移交,传输过程中避免人与病死畜禽直接接触。 5.1.3配备自动清洗消毒装置,对输送装置进行实时清洗消毒。 5.2智能化冷藏收集设备 5.2.1数据采集系统设备同5.1.1。 5.2.2配备进、出料装置,实现病死畜禽自动入库、出库。 5.2.3自动清洗消毒设备同5.1.3。 5.2.4病死畜禽暂存须配备冷藏设施。 5.3智能化移交设备和冷藏收集设备性能要求见附录B。 6暂存场所要求 6.1选址 6.1.1规模养殖场暂存场所位于养殖场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向,与规模养殖场生产区、办公区 保持防疫安全距离。 6.1.2乡镇及养殖园区暂存场可参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条件,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 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养殖场所及主要交通干线、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 6.1.3满足供水、供电的要求,方便转运车辆进出。 6.2建设 6.2.1建筑物采用轻钢结构,防水、防渗、防鼠、防盗,易于清洗和消毒。 6.2.2具备冷冻或冷藏保存条件,防止无害化处理前腐败。 6.2.3技术要求见附录C。 6.3管理 6.3.1病死畜禽暂存不超过5d。暂存3d内冷藏温度控制在5℃以下;暂存5d内冷冻温度控制在-10℃ 以下。 6.3.2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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