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40.90 Q 78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717—2012 乘客电梯应急处置导则 Emergency response guidelines for passenger elevator 2012 - 11 - 06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12 - 06 实施 发 布 DB34/T 1717—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黄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艳娥、查正发、江平、曾杰、孙惟宁、杨国斌、蔡燕、王贺涛、吴闯、朱灯 明。 I DB34/T 1717—2012 乘客电梯应急处置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突然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处置的一般要求、主要程序、现场处置方法和处置 装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突然发生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私人住宅自用的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TSG Z6001-20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紧急情况 emergency 电梯突然发生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状态,包括困人、开门运行、蹲底、冲顶、剪切夹人、 伤人和遭受火灾、地震等情形。 3.2 电梯故障 elevator fault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电气及其它原因等造成电梯规定的某些使用功能丧失现象。故障可能 成为事故隐患,如不及时消除,则会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3.3 电梯事故 elevator accident 在电梯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改造或检验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损毁、 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员被困、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3.4 使用单位 elevator user unit 1 DB34/T 1717—2012 使用电梯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电梯使用单位。出租电梯,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 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电梯使用单位。住宅小区中的共有电梯,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 4 紧急情况类型 4.1 电梯轿厢困人 运行中的电梯会因供电线路故障、限电、电梯设备老化等因素,在运行中停梯,致使乘客被困在轿 厢内。 4.2 冲顶、蹲底 电梯上行或下行超速,超出最高或最低层站,使对重或轿厢落在缓冲器上,发生冲顶或蹲底,致使 乘客被困在轿厢内。 4.3 剪切夹人 电梯开门运行或蹲底,在人员进出轿厢时,会造成进出电梯人员发生剪切事故;如果电梯由于故障 在运行中停梯,由于施救不当也会造成人员被挤压在轿厢与井道之间。 4.4 进水 电梯楼层、井道进水。 4.5 火灾 建筑物、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 4.6 地震 由于地震时可能造成电梯停电、电梯各部件发生变形、移位,井道内的导轨变形,导致电梯无法运 行。 5 一般要求 5.1 乘客电梯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 案。 5.2 实施应急处置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进行现场的勘测和查验,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5.3 电梯发生故障可由电梯使用单位应急救援机构进行处置。电梯使用单位无法处置时必须选择取得 相应资格的专业应急救援单位(队伍)进行处置。 5.4 使用单位必须提供现场作业必备的安全保证条件。现场作业处置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有专人 现场监督,并配合专业应急救援单位(队伍)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5.5 使用单位必须对专业应急救援单位(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协助专业处置单位(队伍)进 行现场的勘测和查验。 5.6 专业应急救援单位(队伍)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相应施工资质或者经过电梯专业培训的消防部门; 2 DB34/T 1717—2012 必须具有至少二名应急处置作业人员; c) 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工具和器材; d) 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救援作业指导书。 5.7 应急处置作业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文化程度; b) 身体健康,无恐高、癫痫、残疾等影响本岗位正常工作的病症; c) 从事电梯或设备检修、维修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 5.8 应急处置作业人员应当按照 TSG Z6001-2005 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 5.9 用于处置作业时的设备和器具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5.10 专业应急救援单位(队伍)须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除专业应急救援单位(队伍)负责 人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指挥、调度专业处置作业人员。 5.11 处置作业现场应设置禁戒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12 地方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电梯的使用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建立电梯应急 联动制度,确定应急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5.13 在打开层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没有无关的人员围观。现场保卫人员 应及时设置围栏,分流人群。严格控制人员靠近层门口。 5.14 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室人员和维保人员应及时劝告乘客保持镇定,消除乘客恐慌情绪。严禁非 专业人员用力拉扯伤者肢体,防止金属锐边切割身体,造成伤害扩大。如伤者头部受伤,必须由医护人 员按照规范挪动伤者,防止抢救措施不当造成伤害。 b) 6 处置程序 6.1 基本原则 乘客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应该遵循应急反应快速、人员解救优先、措施方法得当和过 程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 6.2 报警和接警 6.2.1 发生电梯紧急情况后,使用管理单位或乘客应立即拨打 110 报警电话,或向轿厢内告示的电梯 维保电话报告。使用单位和从 110 获知应急信息的专业救援队伍应按照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 处置,同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2.2 接警人员应记录紧急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 急措施等。并立即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电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立即到场。 6.3 响应 接到事故报告后,电梯使用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专项预案规定 实施救援。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和被困人员数量及时通知120实施救护。地方建立的电梯事故应急救援联 动机制也随即启动。 6.4 应急处置 6.4.1 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实施 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6.4.2 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 DB34/T 1717—2012 6.4.3 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后,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查看现场情况,判明电梯类型和事 故可能发生的原因,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6.4.4 同时到达现场救援的救援队伍以使用单位为主,使用单位无法处置的,由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应 急处置。 6.5 善后事宜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进入事故调查处理阶段。有关单位应对困人事件和故障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5号令)规定执行。 7 现场应急处置 7.1 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的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7.1.1 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 它危急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7.1.2 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7.1.3 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 厢外。 7.1.4 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 7.1.5 得知救援活动已经开始,配合救援活动,不要扒门,不要试图离开轿厢。 7.2 电梯轿厢困人 7.2.1 有机房电梯的操作: 7.2.1.1 在电梯出入口处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7.2.1.2 在机房关闭电梯总电源。 7.2.1.3 判别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 险因素等情况。 7.2.1.4 移动轿厢的操作可以用松闸盘车或者紧急电动运行;作业前仔细阅读有机房电梯松闸盘车作 业指导或紧急电动运行作业指导,进行救援操作。松闸盘车作业:至少有两位专职救援人员协同作业; 断开电源,装上盘车手轮,一个人双手抓紧盘车手轮,另一人手动松闸,转动盘车手轮,使电梯就近平 层;恢复制动,拆下盘车手轮。紧急电动运行作业:在机房把转换开关切换到紧急电动运行状态,合上 电源开关送电,按动紧急电动运行的上、下行按钮,操纵电梯运行。紧急电动运行作业结束,断开电梯 电源。 7.2.1.5 根据电梯轿厢移动距离,或观察曳引钢丝绳上的平层标记,判断电梯轿厢进入平层区后,停 止盘车或紧急电动运行作业。 在轿厢实际所在层楼,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相应层门、轿厢门。 7.2.1.6 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跌伤。 7.2.1.7 重新将电梯厅门、轿厢门关好。 7.2.2 无机房电梯的操作: 7.2.2.1 在控制柜内切断电梯主电源,确认电梯轿厢、对重所在的位置。 7.2.2.2 仔细阅读无机房电梯紧急松闸作业指导或紧急电动运行作业指导,严格按照相关的作业指导 进行救援操作。 7.2.2.3 用手动松闸扳手或电动松闸按钮,瞬时间断地将制动器松开,观察电梯轿厢是否能运行,若 此时轿厢与对重不平衡,轿厢将会上移或下移;若此时轿厢与对重平衡,根据实际情况,在轿顶上加 4 DB34/T 1717—2012 50 kg 的重物或在底坑对重侧补偿链上加 50kg 的重物来改变轿厢或对重重量,使轿厢下移或上移。也 可采用紧急电动运行作业(在控制柜内接通电梯主电源);按照相关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救援操作。 7.2.2.4 根据限速器钢丝绳上的平层标志或控制柜内的平层区信号显示,判断电梯轿厢进入平层区后, 停止松闸。参照 7.2.1 中 7.2.1.5、7.2.1.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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