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全网最新的团体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ICS 75.060 E 24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1941—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范 Provisions of the automobile liquefied natural gas cylinder filling 2013 - 12 - 04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12 - 31 实施 发 布 DB22/T 1941—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提出, 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吉林华汽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特种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世忠、毛洪军、代利军、赵庆华、许俊杰、郑巍、孟祥秋、高丽卓、杨磊。 I DB22/T 1941—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充装准备、充装、充装记录、用户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的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R0009 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JF 103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国家质检总局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化天然气(LNG)liquefied natural gas 一种在液态状况下的无色流体,主要由甲烷组成,组分可能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氮或通常存在 于天然气中的其他组分。 3.2 充装系数 filling ratio 气瓶单位水容积内允许充装的最大液化气体的质量。 3.3 剩余压力 remaining pressure 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气体的压强。 3.4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 automobile liquefied natural gas cylinder 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箱,设计温度 不低于-196 ℃,公称容积为150 L~500 L,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 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自增压控制装置、强制气化装置、减压控制装置等。 1 DB22/T 1941—2013 3.5 电子标签 Electronic label 一种电子芯片,可以以电子信号形式写入与读出气瓶数据信息。 4 充装准备 4.1 充装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液化天然气的属性 4.1.1 液化天然气的物理属性; 4.1.2 液化天然气的化学性属性。 4.2 充装作业人员应当熟悉充装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应急处理方法 4.2.1 4.2.2 4.2.3 4.2.4 4.2.5 卸车工艺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应急处理方法; 加注工艺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应急处理方法; 工艺设备系统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加气设备的工作原理; 加气设备的操作规程。 4.3 充装前检查 4.3.1 a) b) c) d) e) 4.3.2 a) b) c) d) e) 气瓶应当具有以下标记: 气瓶应当由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并有制造商名称和监督检验标记; 气瓶具有当地质监部门的使用登记证、气瓶电子标签; 气瓶工作压力标记; 气瓶制造日期标记; 气瓶瓶号标记; 气瓶应逐只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包括: LNG 名称标识和安全警示标签完整、清晰; 气瓶外观无严重凹陷,外表面无结霜、结露; 气瓶阀门无损伤、松动和零件缺损现象,可正常操作;加液口内不应有灰尘和水滴; 气瓶压力表、液位计外观完好无损且正常显示,以及与之相连的接头无松动现象; 气瓶安全阀压力等级正确、完好无损,安全阀排放口畅通无异物堵塞及安全阀 20 mm 周围无结 冰; f) 确认承载气瓶的车辆已经熄火、启动钥匙已经拨出、车辆已经固定; g) 扫描电子标签,确认气瓶合格。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严禁充装: 4.4.1 4.4.2 4.4.3 4.4.4 不符合 4.3 任一规定的气瓶; 气瓶内无剩余压力或剩余压力大于 1.1 MPa 的气瓶; 首次充装和进行维修后的气瓶; 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 R0009 中规定不允许充装的气瓶。 4.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当先进行处理,合格后再充装: 2 DB22/T 1941—2013 4.5.1 属于 4.4.3 条的气瓶,充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置换气瓶内的气体,并经分析氧含量不超过 2%后才 可充装。 4.5.2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应先确认原因,并经处理能够加压至工作压力后按照 4.5.1 条进行。 4.5.3 压力过高的气瓶,应对气瓶内的压力进行妥善释放后处理至满足充装要求。 5 充装 5.1 基本要求 5.1.1 5.1.2 5.1.3 5.1.4 充装计量装置应当符合 JJF 1033 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充装过程必须有专人现场监护,观察充装设备和气瓶充装情况,随时处理异常情况; 充装质量必须严格控制,任何情况下充装系数都不得大于气瓶设计所确定的最大充装系数; 禁止用贮罐增压法来直接充装气瓶。 5.2 设备启动前检查 5.2.1 确认电源正常; 5.2.2 确认储罐内压力、液位、温度正常; 5.2.3 确认管道、阀门、仪表正常; 5.3 设备预冷 应按照附录B要求,完成预冷工作。 5.4 确定充装量 根据气瓶充装系数和客户需要加注的数量,设定充装重量,充装后气瓶内总质量不应大于额定最大 充装质量。气瓶充装后,车辆在24 h内不行驶的,其充装质量应当比额定充装质量减少5%以上。 5.5 完成充装 按照附录B要求,完成充装工作。 5.6 设备停止及检查 充装结束后,根据附录B要求,停止设备工作。 5.7 充装后检查 5.7.1 专人负责,逐只检查; 5.7.2 充装量是否在规定范围; 5.7.3 瓶阀、阀座、管路连接处的是否有泄漏; 5.7.4 瓶体是否出现结霜和结露现象; 5.7.5 瓶体的温度是否有异常降低的迹象; 5.7.6 充装过量的气瓶,应及时将超装的液量妥善排出,查找造成超装的原因,上报公司管理部门, 通知气瓶使用单位,必要时停止该气瓶的使用。 6 充装记录 3 DB22/T 1941—2013 6.1 记录内容 气瓶使用登记编号、出厂编号、汽车牌照号、充装日期、充装时间、充装温度、充装压力、气瓶公 称容积、充装重量、气瓶及附属设备外观情况等。 6.2 记录填写 手工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及时准确、充装工、检查员、站长等应签字确认。 6.3 电子记录 使用计算机电子监管系统辅助进行充装记录,并即时将电子信息上传管理服务器,电子记录打印后, 充装工、检查员、站长等应签字确认。 6.4 保存时间 三年以上。 7 服务用户 7.1 7.2 7.3 7.4 4 向气瓶使用单位提供气瓶使用登记咨询服务; 提供气瓶定期检验咨询服务; 提供气瓶使用注意事项咨询服务; 提供车辆燃气系统定期检修咨询。 DB22/T 1941—201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液化天然气气瓶预冷操作规程 A.1 气瓶检查 A.1.1 A.1.2 A.1.3 A.1.4 气瓶符合4.3规定才可进行预冷。 气瓶内剩余压力应当不低于0.02MPa;如果气瓶内无压力,按照4.5条进行处理。 验证气瓶余气为惰性气体,否则要进行惰性气体置换,满足4.5条规定。 按照日常气瓶充装要求,做好充装前各项准备工作。 A.2 气瓶预冷 A.2.1 排空气瓶内余气,但不可致空气进入气瓶,关闭排空阀。 A.2.2 向气瓶内注入10KgLNG,瓶内压力上升后,通过气相管排入低压储罐,直至压力下降至不再快速 排放气体为止,关闭排放阀。 A.2.3 再次向瓶内注入10KgLNG,排放至压力不再上升。 A.2.4 再次向气瓶内注入30KgLNG,压力上升至0.5MPa时,排放至不再压力上升。 A.3 首次充装 A.3.1 气瓶经过预冷后,首次充装量应小于规定充装量的70%。 A.3.2 充装后静止45min后,无明显压力上升,且压力小于0.8MPa时,方可确认充装成功。 A.4 首次充装后的气瓶使用 A.4.1 首次充装后的气瓶应当7d内用尽,并经常观察使用情况。 A.4.2 首次使用后,气瓶未出现结霜、结露、快速升压、泄漏、变形、异常响声等现象时方可正式进 行二次充装。 A.4.3 首次充装后,发现异常的气瓶应当停止使用,返回制造厂处理。 5 DB22/T 1941—2013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B.1 准备工作 B.1.1 检查确认低温泵撬上手动截止阀、储罐出液管口手动截止阀处于开启状态。 B.1.2 仪表供气压力应不低于0.6Mpa。 B.1.3 佩戴好防飞溅面罩、安全帽及绝热手套,穿好防静电及防冻工作服。 B.2 加液操作 B.2.1 引导加液车辆就位,提示司机打开车辆加液盖,放置三角垫木固定车辆,将静电接地线与加液 车辆连接。 B.2.2 按加液机预冷键进行预冷。 B.2.3 预冷结束,用压缩空气吹扫加液机回气软管接口及车辆钢瓶气相口,吹扫加液机充装软管接口 及车辆钢瓶充装接头,吹扫完毕后可靠连接。 B.2.4 若加气车辆钢瓶压力高于1.0Mpa时,手动打开钢瓶气相口截止阀回气,当钢瓶压力降至0.8Mpa 时,按加气机上加气键进行加气。 B.2.5 加气过程中密切注意钢瓶压力,充装接近结束时,将回气阀门缓慢关闭。 B.2.6 加液结束后,先拔下加液枪,再卸下回气枪。 B.2.7 注意:阀门或接头被冻住时,用空气吹扫,不得用锤或其他物件敲击。 B.2.8 用空气吹扫加气枪、回气枪及枪座后分别将加气枪、回气枪放回加气机相应位置,取掉三角垫 木,拆下接地线,告知司机加气完成,提示司机关好加液盖,并做好充装记录。 A 6 DB22/T 1941—2013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记录表 表A.1 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记录表 序号 气 瓶 汽 车 出 厂 充 装 起 止 充 装 充 装 气 瓶 充 装 充 装 气 瓶 气 化 使 用 牌 照 编号 日期 时间 前 压 后 压 容积 质量 液 休 外观 器 外 登 记 号 力 力 (L) (Kg) 温度 检查 观 ( MPa (

pdf文档 DB22-T 1941-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范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2-T 1941-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范 吉林省 第 1 页 DB22-T 1941-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范 吉林省 第 2 页 DB22-T 1941-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范 吉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6 13:10:39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