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CCS B 41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2065—2020 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 2020- 12 - 30 发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3 - 30 实施 发 布 DB41/T 2065—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焦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许昌建安区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商丘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沁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班付国、袁淑萍、刘先敏、闫志玲、刘敏、王群亮、李新、赵雪丽、张芬芬、 刘影、王华俊、程果、柴茂、王淑娟、马震原、杨海波、张利平、赵美雪、王英华、朱前磊。 I DB41/T 2065—2020 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洲猪瘟病毒消毒药物、消毒前准备、场地消毒、设施设备消毒、人员及物品消毒、 场区门口消毒、交通路口消毒、实验室消毒、消毒频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饲养、生产、销售及从事动物防疫等可能与非洲猪瘟病毒接触的单位和个人的 消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病毒抵抗力及消毒药物选择 4.1 病毒抵抗力 4.1.1 病毒在感染宿主中存活时间 家猪和欧亚野猪高度易感,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疣猪和非洲野猪虽可感染,但不表现 明显临床症状。病毒在钝缘软蜱属蜱虫、家猪、野猪体内可长期存活。 4.1.2 病毒在污染物中存活时间 室温下的粪便11 d;带血木板70 d。 4.1.3 病毒在猪源产品中存活时间 4 ℃储存的血液18个月,腐烂的血液15周,内脏等各种组织105 d,骨髓6个月,鲜肉105 d,冷藏 肉110 d,冷冻肉1000 d,皮肤/脂肪300 d,咸肉182 d,干肉300 d,熏制和剔骨肉30 d,香肠、肉片 及干火腿3~6个月。 4.1.4 病毒在环境中存活时间 猪圈及污染地面等30 d,土壤190 d。 4.1.5 病毒在交通及运输工具中存活时间 国际航班、火车及轮船等运输工具所产生泔水中的病毒可长期存活。 4.2 消毒方法 1 DB41/T 2065—2020 4.2.1 化学消毒 4.2.1.1 醛类消毒剂:戊癸甲溴铵溶液作用30 min。 4.2.1.2 碱类消毒剂:0.8%的氢氧化钠作用30 min。 4.2.1.3 酚类消毒剂:3%的邻苯基苯酚作用时间30 min。 4.2.1.4 含氯消毒剂:含2.3%有效氯的次氯酸盐作用30 min。 4.2.1.5 过氧化氢类消毒剂:0.5%新过氧化氢溶液作用30 min。 4.2.1.6 碘化合物类:3%含碘化合物作用时间30 min。 4.2.1.7 酒精类消毒剂:75%乙醇作用30 min。 4.2.1.8 消毒剂使用范围:酚类等主要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 酒精和碘化物适用于人员消毒。 4.2.2 物理消毒 病毒56℃ 70 min、 60℃ 20 min、紫外线照射30 min以上及高压灭菌均可杀灭。污染的猪肉产品 经70℃ 30 min可杀灭病毒。主要用于可高温和紫外线照射的物品。 5 消毒前准备 5.1 消毒前将车辆、养殖场厂区和办公区、屠宰加工厂、贮藏等场所的有机物、粪便、饲料、垫料、 污物等清洗干净。对于墙面、地面、饮水器、猪栏、通风口、粪沟、各种用具、车辆可用高压冲洗设备; 不适用于冲洗的设备需擦洗干净。 5.2 根据不同消毒对象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应配备喷雾器、火焰喷射枪、移动高压消毒车、消毒防 护用具(如防护服、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6 场地消毒 6.1 对圈舍、屠宰加工、贮藏等场所,可采取喷洒方式消毒。消毒药物推荐氢氧化钠、戊二醛癸甲溴 铵溶液。 6.2 对于场内外和圈舍内外环境、缝隙、巢窝、洞穴等处的蜱虫可釆用喷洒方式消毒,消毒剂可选用 有机磷脂类和拟除虫菊酯类。 6.3 对养殖场区范围内办公地点、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戊二醛类消毒剂进 行消毒。 6.4 对感染猪场和周围环境,深埋、焚烧、化制等地点,氢氧化钠、消毒剂可选用次氯酸盐或戊二醛 癸甲溴铵溶液;地面消毒可用生石灰。 6.5 对养殖场(户)的饲料、垫料、粪便等污物及消毒产生的污水、废水,可用氢氧化钠处理,并采 用深埋、堆积发酵等无害化方式处理。 6.6 对病死及扑杀动物的尸体、染疫动物产品,采用深埋法、化制法等无害化处理方式。染疫动物解 剖后,对场地及尸体用次氯酸盐彻底消毒后,密封进行无害化处理。 7 设施设备消毒 2 DB41/T 2065—2020 7.1 对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釆取火焰、熏蒸和喷洒等方式消毒。熏蒸可采用福尔马林,喷洒可选 用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必要时连续喷洒以增加浸泡强度。猪圈内设备饲槽垫板、电热板、保温箱等不 易熏蒸消毒的设备可先用氯酸盐擦拭干净,后放置在阳光下暴晒消毒。 7.2 对运输和卸运动物的工具、卸运场地、动物排泄物等可釆用次氯酸盐喷洒消毒。 8 人员及物品消毒 8.1 饲养管理人员可釆取喷雾和淋浴消毒,例如 75%乙醇等无刺激性气味、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喷 雾时间以能覆盖全身为宜。 8.2 人员手部可能污染非洲猪瘟病毒时,用 3%的碘化合物(枸橼酸碘溶液)浸泡手部,自然晾干,30 min 内不得接触其他物品。 8.3 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并需重复利用的物品,可采取邻苯基苯酚、碘化合物浸泡或高压灭菌等 方式消毒。 9 场区门口消毒 9.1 入场车辆 消毒以覆盖全车为标准。养殖场大门处设置消毒池,消毒池长度以要进入的最大车辆轮胎周长的1.5 倍以上为佳并与入口等宽,消毒水深度至少能淹没到轮毂,池内的消毒液3~5天需彻底更换一次(要避 免日晒、雨淋和污泥浊水流入池内),车辆经过较多时则提高更换频率,可选用碱类、酚类消毒剂、过 氧化氢类消毒剂轮换使用。另外,需配备喷雾消毒器械,对进出猪场车辆整体进行喷洒消毒,可选用次 氯酸盐。 9.2 入场人员 先踩消毒池(可用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或火碱消毒垫,以能淹没过脚踝高度为佳,踏入脚盆前应保 持鞋靴清洁,消毒液或者火碱要定期更换),后用消毒液洗手(选用枸橼酸碘溶液等),更换厂区干净 的工作服和胶靴,经过专门的消毒通道(喷雾及紫外消毒通道)进入场区;按照场内规章制度进行淋浴、 更衣、隔离后进入生产区。 9.3 入场物品 消毒方式包括紫外照射 30 min~60 min 及消毒剂(过氧化物熏蒸)喷洒、浸泡、擦拭。根据物品 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消毒方式,也可以综合消毒处理。 10 实验室消毒 10.1 样品处理环节消毒 10.1.1 样品接收环节的消毒 接收样品时,先在外包装四周喷洒消毒剂。外包装内侧和四周全部喷洒消毒剂,作用30 min。 10.1.2 样品开箱环节的消毒 3 DB41/T 2065—2020 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样品箱,充分喷洒消毒剂,保证所有角落和内壁均被喷洒消毒剂;溢出的样品采 用喷雾消毒,有效氯浓度应达到5 g/L;样品采用60℃ 30 min水浴灭活。 10.1.3 样品处理后的消毒 样品处理完毕,用新的干净的密封袋盛装余样,做好标记和密封,外表面喷洒消毒剂。生物安全柜 内的物品清理完毕后,对柜壁四周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消毒,作用30 min 。在生物安全柜内脱去最外层 手套,浸泡于盛放次氯酸盐消毒液中。 10.2 剪刀、镊子等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消毒 剪刀、镊子等物品,如果可以浸泡消毒的,消毒剂浸泡处理30 min。不能浸泡的,则喷洒消毒剂作 用30 min。 10.3 实验室仪器、环境消毒 实验完成后对仪器、地面均喷洒消毒,如果出现溢洒情况,则先用吸水纸清除污染物,再喷洒消毒 作用 30 min;最后对实验室进行整体消毒。消毒完毕,水分蒸发,实验台面、内壁等出现白色结晶现 象的则用蒸馏水喷洒擦拭清理干净。 10.4 实验废弃物处理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弃物、余样等,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最佳的无害化处理方法是 121℃ 高压蒸汽处理 20 min。使用后的移液器用酒精棉球擦拭干净后置于生物安全柜中,紫外灯照射 30 min 以上。 11 消毒频率 11.1 养殖场厂区、圈舍、屠宰加工厂、无害化处理厂、贮藏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 1 次;办公区、职工 宿舍、餐厅等每周消毒 3 次~15 次。 11.2 疫点每天消毒 3 次~5 次,连续 7 天,之后每天消毒 1 次,直至解除封锁;疫区临时消毒站做好 出入车辆人员消毒工作,直至解除封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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