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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53 备案号:1141997 S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0729-1996 交流粉末电致发光玻璃 显示器件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c. powder electro luminescent glass display devices (可供认证用) 1996-07-22发布 199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发布 目 次 前言 1范围 (1) 2总则… (1) 3质量评定程序 (2) 4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5) 5包装、运输、贮存 ...... (8) 前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交流粉末电致发光玻璃显示器件的应用领域日益扩大。鉴于目前 国内尚无该类器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根据国内生产情况,制定本规范,作为今后制 定空白详细规范以及详细规范的依据。 光电器件和液晶显示器件总规范和GB/T12848一94《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件总规范》格式 编写的。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黄山三联光电工业公司黄山光电器件厂、电子工业部南京电子器件 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建豪、沈月民、朱生良、胡振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交流粉末电致发光玻璃 显示器件总规范 SJ/T 107291996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c. powder electro luminescent glass display devices (可供认证用)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交流粉末电致发光玻璃显示器件的通用要求和质量评定的程序。并给出了 光电参数、机械、环境和耐久性的测试及试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粉末电致发光玻璃显示器件(以下简称显示器件),本规范由空白详细 规范进一步补充。 2总则 2.1优先顺序 无论什么理由引起的矛盾,各级规范(或文件)应按下列先后顺序执行。 a.详细规范: b. 空白详细规范; 总规范; c. d.基础规范; 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有关文件; e. f.其它引用的文件(如IEC文件)。 2.2有关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 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 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GB2423.5—81 GB2423.10—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6-07-22批准 1996-11-01实施 1 SJ/T10729—1996 GB2423.28—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T:锡焊试验方法 GB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IEC410(SJ/Z9007) 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IECQQC001002 (1992)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程序规则 ZZR/01-001 (1992)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章程 2.3单位、符号和术语 显示器件所用的单位、图形符号、文字符号和术语,应从第2.2条有关文件所列的标准中 选取,并应采用下列补充的术语。 2.3.1电致发光electroluminescence 在电场或电流作用下,将电能直接转换为光能的一类固体发光现象。 2.3.2粉末电致发光powderelectro-luminescence 以晶体粉未为发光材料的电致发光。 2.3.3工作电压workingvoltage 使用时,在显示器件两个电极间所施加的电压。 2.3.4亮度luminance 发光表面单位面积上沿法线方向辐射的发光强度。 2.3.5最高承受电压highestbearingvoltage 允许加在显示器件两电极之间的最高电压。 2.3.6亮度均匀性luminanceequalpropegty 在工作条件下,显示面上最亮部分的亮度值与最暗部分的亮度值之间的差异程度。 2.3.7工作电流workingelectriccurent 在规定的电压下,消耗在显示器件上的电流。 2.3.8功耗power 在额定条件下,显示器件消耗的有功功率。 2.4标志 2.4.1显示器件上应标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商标; b.产品型号、规格及名称; c.额定工作电压及频率; d.制造编号或年、月; e.合格标志或认证合格标志; f.其它。 标志大小要与显示器件尺寸相称,并采用上述优先顺序,当上述内容在显示器件上无法标 注时,应在包装上标注。 2.4.2若显示器件采用了可能造成危害人身安全的材料时,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要求注明。 3质量评定程序 3.1初始制造阶段 初始制造阶段为两电极形成和发光层制造工艺过程。应在被批准的制造厂监控下,但不 要求同一地点完成。禁止把这些工艺转包给其它制造单位(见IECQQC001002中11.1.2 -2- SJ/T 107291996 条)。 3.2结构相似的显示器件 当具有共同性能的几种被批准的显示器件同时或连续生产时,其共同性能的检验可以从 其中一种显示器件中抽样进行,其结果可以代替其它型号器件的检验。 可采纳的共同性能和有关的检验项目如下: a.外形尺寸; b.外观检查; c.光电参数; d、高温、低温、恒定湿热、振动、冲击、耐久性、绝缘、介电强度等试验; 显示器件的外引线联接强度及可焊性。 e. 3.3鉴定批准程序 制造厂应满足以下要求: a:满足IECQQC001002鉴定批准的总要求; b.满足本规范的3.1条初始制造阶段的要求; c.按详细规范的要求,提供连续三个连续批的逐批检验和一批周期检验的质量一致性 检验资料。 样本应按IEC410的规定抽取,采用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但当样本大小将导致合格判 定数为零时,应增加样本以满足合格判定数为1的条件。 3.4鉴定批准补充程序 生产的批量小于280只时,应采用表1代替正常要求的样本大小,样本可以从一个生产批 中抽取。 当不合格品数超过合格判定数而低于不合格判定数时,应采用表1所示的第二次样本大 小。 表 1 合格 不合格 第二次 总样本 合格 不合格 组别 批量大小样本大小 样本大小 大小 判定数 判定数 判定数 判定数 1 ~ 7 100% 1) 0 1 A 8~280 2 3 8 1 2 5 0 1~7 100%1) 0 1 8~280 2 3 8 1 2 5 0 1 ~5 100 % ") 0 1 C 2 2 5 2 6~280 3 0 1 D 在280以内 2 0 1 注:1)表示鉴定批准样本应不小于二只。 3.5质量一致性检验(见IECQQC001002中第12章) 空白详细规范应规定在每一详细规范最低限度的检验规范一览表,此规范表应按逐批检 验和周期检验的目的分组规定。 为适用于不同的评定水平,空白详细规范可以列出多个规范表。 SJ/T10729—1996 3.6小批量显示器件的抽样要求 当批量表明在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AQL和检查水平(IL)下,采用合格判定数为零的抽 样方案时,则根据总检查员的意见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批准,可选用下述任一方法代替。 3.6.1100%检验 3.6.2在规定的AQL下,取合格判定数为1的较大样本数的抽样方案。 3.6.3在给定的批量和检查水平下,取合格判定数为1时,邻近较大的AQL抽样方案。 3.6.4合格判定数为零的抽样方案,如果出现一个不合格品,则应选用下述程序之一: a.按3.6.2条规定的第1和第2样本数总和的数量抽取(即是相同的AQL合格判定数 为1的抽样方案的样本)。应检查第2样本,如果第2样本中没有出现不合格品,则该批接收。 b.在原有的检查条件下,若前面连续四批判为合格,则此批必须保持到下一批的检验结 束为止,若对下一批样本可判为合格,则这两批都判为合格,若下一批样本的检查是不合格的, 则判这两批均为不合格。 在“b"的情况下,如果两批都判为合格,而且随后的四批全部顺利接收之前的某一批中又 出现一个不合格品(按零个不合格品接收时),则此批应立即拒收(不必等下一批的检查结果)。 示例: 一批400只显示器件,在AQL为1.0和检查水平为S-4进行抽样检查。查看抽样表,对 于批量400只和检查水平S-4,要查281~500这一行,并给出样本数13。此样本数13和 AQL为1.0,指出了一个按零个不合格品的接收判据。因此,若无不合格品,则400只全部接 收。 若出现一个不合格品,则在AQL为1.0的这一栏沿箭头向下找出合格判定数为1处,此 时所对应的样本数为50。因此,再检验追加的37只(50-13=37)样本,若此次检查不再出现 本。 3.7不合格批的再次提交 当样本不能满足逐批检验的要求时,应按IECQQC001002中12.4条处理。 3.8放行批证明记录 在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中,给出了放行批证明记录,且订货方也有要求时,最低限度给出 下列信息: a.周期检验各分组中所包含的特征信息(通过或未通过)不包括已造成拒收的参数; b.可变的信息; c.放行批证明记录的内容应遵循IECQQC001002第14章的要求。 3.9延期交货 显示器件经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后,在制造厂存超过6个月时,应按详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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