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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 100. 01 HG G 85 备案号:20214—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3922—2006 活性炭纤维毡 Activatedcarbonfiberfelt 2006-12-31发布 200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HG/T3922—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由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鞍山森鑫活性炭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世春、梅建、陈莉平、王晓兵。 HG/T3922—2006 活性炭纤维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炭纤维毡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黏胶基或聚丙烯腈基为基材制成的活性炭纤维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9724 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产品分类 活性炭纤维毡按所用原料的不同,分为黏胶基、聚丙烯腈基两类。 黏胶基、聚丙烯腈基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3.1型号表示方法按下列规定 a)黏胶基活性炭纤维毡 N HT-OO 产品分为A、B、C、D四挡 规格表示活性炭纤维毡比表面积,m²/g 表示活性炭纤维毡 表示制造原料“黏胶基”中“黏”字的汉语拼音字头 b) 聚丙烯腈基活性炭纤维毡 B HT-- 产品分为A、B、C、D四挡 表示活性炭纤维毡比表面积,m²/g 表示活性炭纤维毡 表示制造原料“聚丙烯腈”的“丙”字的汉语拼音字头 3.2型号标记示例 a)NHT一800-D:表示黏胶基活性炭纤维毡比表面积为800m²/g产品为D挡。 b)BHT一800一C:表示聚丙烯腈基活性炭纤维毡比表面积为800m²/g产品为C挡。 4要求 4.1外观质量 1 HG/T3922—2006 活性炭纤维毡为黑色毡状,表面应平整、厚薄均匀,无焦油、盐斑,不允许存在破洞现象。 4.2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见表1。 表1产品规格 项目 规 偏差 单位面积质量/(g/m²) 70 100 140 180 240 280 320 ±5 % 幅宽/m 0.8~1.4 ±2 % 4. 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D c B A 苯吸附值/(g/100g) 25 31 48 58 比表面积/(m²/g) ≥ 800 1 200 1500 1800 碘吸附值/(mg/g) ≥ 800 干燥减量/(g/100g) ≤ 13 pH值 5.0~7.0 灰分/(g/100g) ≤ 4 试验方法 5 5.1单位面积质量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检测。 2幅宽 5. 2 用分度值为毫米的钢板尺或钢卷尺测量。 5.3苯吸附值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检测。 5.4比表面积 按附录C规定的方法检测。 5.5碘吸附值 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检测。 5.6干燥减量 按附录E规定的方法检测。 5.7pH值 按附录F规定的方法检测。 5.8灰分 按附录G规定的方法检测。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2 HG/T3922—2006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出厂检验 活性炭纤维毡出厂时,应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表3规定的项目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 并附有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净重、执行标准编号、检验结果、 检验员代号、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 6.1.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进行试制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1次。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e) 6.2 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3。 表3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项 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观 V 单位面积质量 幅宽 苯吸附值 比表面积 碘吸附值 干燥减量 pH值 一 灰分 注:“/”为检验项目,“二”为免检项目。 6.3组批规则与抽样 6.3.1组批规则 6.3.2抽样 6.3.2.1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见表4。 HG/T3922—2006 表4抽样方案 包装件数 抽取样品的包装件数 1~2 全部 3~100 2 101~200 3 201~400 4 401~600 5 6.3.2.2抽样方法 用于每次试验的试样,应从样品中长度和宽度方向上均匀割取,但距样品幅边至少5cm。 6.3.2.3样品要求 6.3.2.3.1每件所抽取的样品长度为120mm,宽度为所抽样产品的幅宽。 6.3.2.3.2试样不应包含影响试验结果的任何疵点。 6.3.2.3.3试样应沿着卷装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切割。 6.4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指标要求,应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中选取试样进行检验,复验结果仍不合 格,则本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 b) 商标。 c) 规格型号。 d) 执行标准编号。 e) 制造厂名、厂址。 f) 出厂批号。 g) 生产日期。 h) 净重、毛重。 i) 印有“禁用手勾”、“怕雨”等字样和标志,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 7.2包装 活性炭纤维毡按卷包装,内包装用塑料薄膜套封,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包装内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或按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7.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重压、轻拿轻放、防雨雪。 7.4贮存 7.4.1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 7.4.2在保管、存放时,包装件应分批堆放,应有垫板,并与其他化工产品隔离存放。 HG/T3922—200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单位面积质量测定 A.1原理 按规定尺寸裁取试样测定其质量,计算成每平方米的质量,单位用g/m²。 A.2仪器和用具 A.2.1用来裁剪试样的划样板,面积为10000mm²(即100mm×100mm);剪刀和钢尺,钢尺刻度精 确至0.5mm。 A.2.2称量天平:感量0.001g。 A.3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标准大气按GB6529规定的三级标准,温度:(20士2)℃;湿度:(65士5)%。 A.4试样准备 A.4.1试验前样品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24h,或样品在标准大气中,使空气畅通地流过样品,直 至每隔2h样品称重差异不超过0.25%时为止。 A.4.2用划样板或剪刀裁取面积为10000mm²试样10块,测量精度为1%。 A.5操作方法 在试验用标准大气里,将经过调湿平衡后的每块试样在天平上称其质量,读数精确到0.001g。 A.6 结果计算 A.6.1# 按式A.1算出每平方米质量(g/m²),计算时取小数点后一位,按GB8170修约后保留小数点 后二位。 (A.1) A 式中: G-一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²); M一试样质量的算术平均数,单位为克(g); A一一试样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²)。 A.6.210块样品的误差不超过0.01g/m²,取10块样品的算术平均值为检验结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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