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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CS07.060 CCSA47DB54 西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54/T0538-2025 气象干旱指数等级划分 MeteorologicalDroughtIndexandClassification 2025-12-20发布 2026-1-20实施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2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的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气候中心、西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次旺、黄艳丽、次丹卓玛、陈涛、次旺顿珠、肖卓靖、旦增顿珠3引言 干旱是降水异常偏少,造成空气过分干燥,土壤水分严重匮缺,地表水和地下水大幅度 减少的现象。是一种持续时间长、出现频率高、覆盖范围广的气象灾害,给农业、人类生活 和环境带来毁灭性的影响。也是影响我区农牧业生产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西藏各地年度干 旱发生频率在10%~43%之间,我区农业基础比较脆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干旱直接 威胁到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鉴于西藏高原地区干湿季分明、降水量波动大等独特气候特征,国家标准GB/T 20481-2017《气象干旱等级》在本地应用时存在一定局限性。为提升干旱监测与评估的针对 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结合我区干旱实情,特制定本标准。 西藏干湿季节明显,4至9月为降水集中时段,占全年降水量的85%以上,也是西藏高 原地区农业、牧业的关键期,降水波动较大。因此,每年4月至9月为西藏气象干旱监测时 段。4气象干旱指数等级划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藏自治区范围的气象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 使用方法等。它适用于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的气象、水文、农业、林业和社会经济等领域与 气象干旱有关的干旱监测、评估与科研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续的 修订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文件,但鼓励各方研究使用其最新版本。对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20481 气象干旱等级 GB/T32135 区域旱情等级 GB/T32136 农业干旱等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气象干旱meteorologicaldrought 在相对较长时段内,某一地区的降水量持续偏少到一定程度时,引起下垫面出现持续缺 水的现象。 3.2气象干旱指数meteorologicaldroughtindex 根据气象干旱形成的原理,构建由降水、蒸发量等要素组成的综合指标,用于监测或评 价某区域某时间段内由于天气气候异常引起的地表水分短缺的程度。 3.3气象干旱等级gradesofmeteorologicaldrought 描述气象干旱程度的级别(表1)。 3.4降水量距平百分率precipitationanomalyinpercentage;PA 某时段的降水量与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之差除以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的百分比,单位用 百分率(%)表示。 3.5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eteorologicaldroughtcompositeindex;MCI 综合考虑前期不同时间段降水和蒸发量对当前干旱的影响而构建的一种干旱指数。 表1气象干旱等级划分表5等级 干旱影响程度 无旱 正常或湿涝,特点为降水正常或较常年偏多,地表湿润。 轻旱 特点为降水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对农作物有轻微影响。 中旱特点为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重旱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对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一定影响。 特旱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地表植物干枯、死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较大影响。 4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4.1概述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PA)是用于表征某时段降水量较常年值偏多或偏少的指标之一,能 直接反映降水异常引起的干旱,一般适用于半湿润、半干旱地区,同时平均气温高于10℃ 的时间段干旱事件的监测和评估。 4.2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干旱等级 依据降水量距平百分率(PA)划分的干旱等级见表2。 表2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干旱等级划分表(单位:%) 等级 类型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1无旱-25﹤PA 2轻旱-50﹤PA≤-25 3中旱-75﹤PA≤-50 4重旱-95﹤PA≤-75 5特旱PA≤-95 4.3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计算方法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的计算原理和方法见附录A。65气象干旱综合指数 5.1概述 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考虑了60天内的有效降水(权重累积降水)、30天内蒸散 (相对湿润度)以及季度尺度(90天)降水和近半年尺度(150天)降水的综合影响。该指 数考虑了业务服务的需求,增加了季节调节系数。该指数适用于逐日气象干旱的监测和评估。 5.2气象干旱综合指数干旱等级 依据气象干旱综合指数划分的干旱等级见表3。 表3气象干旱综合指数干旱等级划分表 等级 类型 MCI 1无旱-0.5<MCI 2轻旱-1.0<MCI≤-0.5 3中旱-1.5<MCI≤-1.0 4重旱-2.0<MCI≤-1.5 5特旱MCI≤-2.0 5.3气象干旱综合指数计算方法 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的计算原理和方法见附录B。7附录A (规范性)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的计算方法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反映某一时段降水量与同期平均状态的偏离程度,按式(A.1)计算: %100 PPPPA(A.1) 式中: PA——某时段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P——某时段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 P——计算某时段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按式(A.2)计算。  n iiPnP 11 (A.2) 式中: n——一般取30,指30日(月或年); iP——计算某时段第i日(月或年)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8附录B (规范性) 气象干旱综合指数的计算方法 气象干旱综合指数(MCI)的计算见式(B.1): ) (150 90 30 60b aa SPId SPIcMI SPIW K MCI  (B.1) 式中: MCI——气象干旱综合指数; 30MI——近30天相对湿润度指数,计算方法见(GB/T20481-2017); 90SPI——近90天标准化降水指数,计算方法见(GB/T20481-2017); 150SPI——近150天标准化降水指数,计算方法见(GB/T20481-2017); 60SPIW——近60天标准化权重降水指数;计算方法见(GB/T20481-2017); a——SPIW60项的权重系数,取0.3; b——MI30项的权重系数,取0.5; c——SPI90项的权重系数,取0.3; d——SPI150项的权重系数,取0.2; Ka——为季节调节系数,根据不同季节各地主要农作物生长发育阶段对土壤水分的敏 感程度确定(GB/T2048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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