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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文档 QB ICS 71.100.40 分类号:Y43 备案号:2339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932-2008 牙粉 Dentifrice 2008-02-01发布 200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QB/T2932-2008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牙膏蜡制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牙膏蜡制品质量监督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健芬、孙东方、马萱、张琰、张萍。 本标准首次发布。 QB/T2932—2008 牙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牙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口腔内应用的牙粉。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372 牙膏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 1 感官、理化指标 牙粉的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项 目 指 标 外观 光滑、均匀的粉体 感官指标 香型 符合标识香型 细度(325目)/% 95 105:℃挥发物/% 10 理化指标 pH(10%悬浮液) 5.5~10.0 过硬颗粒 玻片无划痕 3.2卫生指标 牙粉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3.31 包装外观要求 a)容器密封性好: b)图案、文字印刷清晰。 3.4净含量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1 QB/T2932-2008 钟含量 Cmg/kg 重金属 h计)含量mg/kg) 15 黄落点 500 卫生指标 草菌与 (CFU/g) 100 美大肠 不应检出 铜绿假 不应检出 金黄色 不应检出 4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 规定外, 均为分析 符合GB/T6682规定 本标准中辆定分析局 用标准 制剂和制 殊规定外, 均按GB/T601 GB/TGGBT 4.1外观 应符合外观 4.2香型 任取一盒袋牙粉,凭喂觉鉴定香气 4.3细度的测定 4.3.1仪器 a)金属标准筛:孔径0.045mm b)漏斗: c)定量滤纸; d)烘箱:精度+ e)天平:精皮 4.3.2操作程序 准确称取 于预先用水润湿的孔径0.045mm金属雅痛中用小水流冲洗筛电试样(水 不宜过大,以 )同时倾斜看转动筛体,直至无筛下物料通过饰无毒 然后把上物料冲 至带滤纸汇 5+2)℃烘箱烘至恒重的漏斗内进行过滤,滤连同28在(105±2)) C恒温 下烘干至恒重 4.3.3计算 以质量分 细度,按 (1)计算: (D 式中: Xi 通过扣经0.045mm金#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G G2 金属标准筛筛余物及过滤纸质量,单位为克(g): 过滤前经(105±2)C烘至恒重的滤纸质量,单位为克(g)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1%,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定结果。 2 QB/T2932-2008 4.4105℃挥发物 4.4.1仪器 a)烘箱:精度土 b)称量瓶,25mL: c)天平:精度0.000 4.4.2测定程序 任取牙粉一盒/袋, (精确至0.0001g) 严了值重的称最瓶中,放入105面温烘箱4h 至恒重,移入于燥器内 后,称重 4.4.3计算结果 以质量分数表示的1 180择发物X,按式(2)计 GG. X "w(2) LOL G 式中: X2 105℃挥发 1% 试样质量 G4 Gs 试样和称 质乐 烘干后试 Gs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1%,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5PH(10%悬浮液)测定 4.5.1仪器 a)pH计:销度0.02pH单位: b)温度计:精度0.2℃ c)天平:精度0.01g 4.5.2测定程序 任取牙粉一盒/袋, 100m提杯生加入预先益后冷却的 蒸馆水45mL,充分 好扫用脱维的pH计手20℃下测定。 4.5.3计算结果 以两次试验 产中均值为测定结果。 4.6过硬颗粒 4.6.1仪器 过硬颗利 4.6.2测定 任取牙 从中称取女粉5g置于50mL烧杯中,逐滤加水开成翻紧术物。将浆状物置于 无划痕的载玉 mm×25mm 将载玻片放入测定仪的周定槽内压上摩报期块,启动开关,使 钢块往返摩擦 停止 载玻片,用水或热酸 特载新洗净,然后观察该片 有无划痕。 4.7卫生指标 按GB8372的规定测定。 4.8净含量 任取10盒/袋样品,按F1070一2005的规定测定。 3 QB/T2932—2008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出厂检验 产品应先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为第3章规定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净含量和包装外观要求。 5.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不应少于二次,有下列情况 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2组批、抽样、判定规则 5.2.1组批 产品按批交付,工艺条件、品种、规格、生产日期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的同 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5.2.2抽样 以箱为单位,根据批量大小,按表3确定样本。 表 3 批量/箱 取样/箱 00S 5 501~1000 8 >1000 13 在交货地点或牙粉成品仓库随机抽取箱样本,验收包装质量时检查箱中的全部小包装,按包装外观 要求进行检验,合格总判定率为10%,然后从每箱中随机抽取小包装,使样本总数不少于40盒/袋。 5.2.3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若判为不合格批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有一项不合格, 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交收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本标准仲裁检验,以仲裁结果为最后依 据。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标志 6.1.1销售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商标; b)净含量; c)生产厂名、厂址; d)采用标准编号; e)使用说明; f)保质期、生产日期或限制使用日期。 6.1.2外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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