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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80 CCS B 10 13 河北省 地方 标准 DB 13/T 6170—202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技术指南 2025 - 08 - 11发布 2025 - 09 - 1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3/T 6170—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总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河北农业 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北京博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 农村局、安新县农业农村局、行唐县农业农村局、阳原县农业农村局、张家口市宣化区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峰、吴鸿斌、边艳辉、师荣光、刘文菊、孙世友、方放、薛培英、茹淑 华、韩丁、胡辉辉、张琳、王嘉惺、马田田、李淑娟、许 伟、彭琮、刘秋华、张艳刚、顾春、赵宝强、 孙秀芳。 DB 13/T 6170 —2025 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的技术措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 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NY/T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见附录A。 5 安全利用技术 部分重金属低积累粮食作物品种选用 5.1.1 适用条件 安全利用类的污染耕地。 5.1.2 技术措施 结合当地主栽品种、种植习惯,选用目前适宜种植的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见表 1。 表1 适宜种植的重金属低积累粮食作物品种 元素 作物类别 具体品种 适宜区域 镉 小麦 河农6331 适宜在黑龙港流域冬麦区种植 邢麦11 适宜在冀中南部水浇地种植 济麦22 冬小麦种植区 良星66 冬小麦种植区 石麦26 保定、沧州的南部及以南地区 中信麦48 冀中、冀北 科农 2011 冀中南部冬麦区 DB 13/T 6170 —2025 2 表1 适宜种植的重金属低积累粮食作物品种 (续) 元素 作物类别 具体品种 适宜区域 镉 玉米 郑单958 玉米种植区 先玉335 玉米种植区 冀农1号 唐山、秦皇岛、廊坊及以南区域 水稻 滨稻16 长城以南唐山、秦皇岛等地区 津育粳22 海育7233 铅 小麦 济麦22 冬小麦种植区 石新828 冀中南部冬麦区 科农 2009 冀中南部冬麦区 鲁元 502 冀中南部冬麦 玉米 先玉335 玉米种植区 郑单 958 玉米种植区 砷 小麦 河农5102 适宜在冀中北部冬麦区中高水肥地块种植 玉米 先玉335 玉米种植区 郑单 958 玉米种植区 石灰调节 5.2.1 适用条件 pH值< 6.5 的酸性镉污染土壤。 5.2.2 技术措施 5.2.2.1 施用量 土壤pH值目标值 6.5,石灰施用量见表 2,除生石灰外,还可选用熟石灰、石灰石( CaCO 3)等碱 性材料。 表2 石灰(CaO)建议施用量 kg/(亩·年) 土壤镉含量范围 土壤pH值 土壤质地 砂壤土 壤土 黏土 1-2倍筛选值(含) <5.5 100 150 200 5.5—6.5 75 100 150 2倍筛选值以上 <5.5 150 200 250 5.5—6.5 100 150 200 5.2.2.2 施用时期 在上季作物收获后,下季作物种植前 1 至 2 周施用。 5.2.2.3 施用方法 DB 13/T 6170 —2025 3 种植前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撒施的方式,将石灰均匀撒施在土壤表面,翻耕混匀,翻耕深度 15~ 20 cm。 5.2.2.4 施用要求 —— 石灰施用频率为 1次/年,且当耕地土壤 pH值达到7.0后,需停施 1年; ——石灰不能与酸性肥料(如尿素、碳铵、酸性有机肥等)同时施用,间隔期 3天以上; ——石灰中镉、汞、砷、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应符合 GB/T 23349 规定执行; ——石灰施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优化施肥 根据土壤养分丰缺指标、种植作物、污染物种类等确定氮、磷、钾肥料的种类、比例和施用量。 5.3.1 酸性镉污染土壤 5.3.1.1 钝化。旱田推荐施用硝态氮肥,水田推荐施用铵态氮肥,磷肥推荐施用钙镁磷肥,钾肥推 荐施用硫酸钾。 5.3.1.2 拮抗。施用 ZnSO 4 肥。 5.3.2 碱性镉污染土壤 增施商品有机肥,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符合 NY/T 525 规定。 水分调控 5.4.1 适用条件 镉、汞、铅与铬污染稻田,不适用于存在砷超标风险的稻田。 5.4.2 技术措施 采用干湿交替水分管理,灌浆期推迟 1 至 2 周排水,其他时期水分管理与当地常规水稻管理 保持一致。 叶面调控 5.5.1 适用条件 镉、铅等污染小麦田和稻田。 5.5.2 技术措施 5.5.2.1 选用含锌、硅或硒等元素的叶面肥,根据作物种类、土壤中有效态硅、硒或锌的含量优化 组合。 5.5.2.2 喷施时间集中在农作物吸收肥料养分高峰期。如小麦在拔节期、孕穗期、灌浆期前段;玉 米在拔节后期至大喇叭口期、灌浆期前段;水稻在分蘖后期至拔节期、孕穗期、灌浆期前段。 5.5.2.3 视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作物品种调整喷施次数,原则上每季作物生长期内施用 2次叶面 肥进行叶面喷施阻控。重金属含量超标 2倍以下的安全利用耕地,喷施 1~2次;超标重金属含量超 标2倍以上的安全利用耕地,喷施 2~3次;小麦、水稻等生长期较长的作物喷施 2~3次;玉米等 生长期较短的作物喷施 1~2次。 原位钝化 5.6.1 适用条件 镉、汞、铅等重金属污染耕地。 5.6.2 技术措施 DB 13/T 6170 —2025 4 5.6.2.1 在确定钝化剂及用量后,在上季作物收获后下季作物种植前施用,钝化剂中重金属含量不 导致土壤二次污染。 5.6.2.2 使用无机类钝化剂应先于基肥 3~7天施用;若采用有机肥作为钝化剂,可与 传统基肥同 施;采用专用的施撒器械进行施撒,与表层土混匀。 5.6.2.3 钝化剂施入后保持田间含水量大于 60%,时间不少于 3天。 5.6.2.4 碱性土壤在使用钝化剂后,应配合使用微量营养元素叶面肥。 深翻耕 5.7.1 适用条件 旱地表层土壤重金属污染, 20cm土层以下土壤重金属含量较高的区域,不适用本技术。 5.7.2 技术措施 深翻耕时间、周期和深度等需根据当地土壤污染情况、种植习惯、作物类型、土壤类型和耕作 层厚度等来确定。 5.7.2.1 深翻耕时间选择冬闲或春耕翻地。 5.7.2.2 翻耕深度控制在 30 cm~40 cm,可配施有机肥。 微生物钝化 5.8.1 适用条件 所有重金属污染耕地。 5.8.2 技术措施 施用量需根据当地土壤类型、作物类型、污染情况确定。微生物钝化材料或物化产品选用,要 注意其主要功能是否与目标污染元素一致、修复效率以及适地性等。 秸秆离田 5.9.1 适用条件 秸秆离田再利用的收储转运产业链较成熟的重金属污染耕地。 5.9.2 技术措施 应结合秸秆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实现秸秆移除和无害化处置。 6 风险管控技术 适用条件 严格管控类的受污染耕地。 技术措施 6.2.1 种植结构调整 因地制宜调整为花卉苗木、纤维作物、能源作物等非食用作物。 6.2.2 休耕 不再种植任何作物。 6.2.3 绿肥种植 可通过休耕地种植养地作物(紫云英、苜蓿等)等,防止耕地裸露导致的风蚀、水蚀等土壤侵 蚀。 6.2.4 植物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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