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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01 SB B 31 备案号:30617—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 10575—2010 豇豆流通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irculation for asparagus beans 2010-12-21发布 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SB/T10575—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检测中心)、河北北方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玉梅、赵海香、曹德荣、胡剑萍、王妍妍、张俊平、刘华琳、赵孟彬、肖静、王菲。 SB/T10575—2010 豇豆流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虹豆的术语和定义、商品质量基本要求、商品等级、包装、标识和流通过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青皮、白皮虹豆流通的经营和管理,紫皮虹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5737 食品塑料周转箱 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成熟度degreeofmaturity 虹豆达商品成熟,适于食用,豆英充分伸长膨大、籽粒未显露,质地脆嫩、手感充实。 4商品质量基本要求 4.1 具有品种固有的色泽和形状。 4.2豆荚完整、洁净,无机械损伤、腐烂、病虫害、冷害和异味。 4.3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的有关规定。 5商品等级 商品质量在符合第4章规定的前提下,同一品种的虹豆依据成熟度、新鲜度、完整度和均匀度分为 一级、二级和三级,各等级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豇豆等级 等 级 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豆英质地脆嫩,籽粒生长初 豆英质地脆嫩,籽粒生长初 豆英质地脆嫩,籽粒未显露或 成熟度 期,手感充实。 期,手感充实。 略有显露,手感充实。 SB/T10575-2010 表1(续) 等 级 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英面润泽,未纤维化、无皱缩 英面润泽,未纤维化、无皱缩 英面较润泽,未纤维化,有轻 新鲜度 和斑痕。 和斑痕。 微皱缩和斑痕。 完整度 豆荚条形良好、末端饱满。 豆荚条形较好,末端较饱满。 豆荚条形尚好,末端尚饱满。 豆荚色泽、粗细、长短均匀。荚 豆荚色泽、粗细、长短较均匀。 豆英色泽、粗细、长短尚均匀。 均勾度 长≥50cm,以50cm~60cm为 英长≥40cm,同一包装中英长 同一包装中英长差异≤15%。 佳。同一包装中英长差异5%。 差异≤10%。 注:虹豆等级示例参见附录A。 6包装 6.1 包装材料 6.1.1包装材料应无毒、清洁、干燥、牢固、无污染、无异味,具有一定的透气性、防潮性和抗压性,宜便 于取材及回收处理。 6.1.2包装容器宜选用聚乙烯泡沫箱、塑料周转箱等,聚乙烯泡沫箱应符合GB9687的规定,塑料周 转箱应符合GB/T5737的规定。 6.2包装箱规格 采用聚乙烯泡沫箱和塑料周转箱的虹豆包装箱规格可参考表2。 表 2 豇豆包装箱规格 包装箱 净重/kg 尺寸(长×宽×高) 15 560mmX430mmX300mm 聚乙烯泡沫箱 25 600mmX450mmX285mm 15 560mmX400mm×285mm 塑料周转箱 25 600mmX425mm×285mm 6.3包装方法 6.3.1采收后虹豆应在清洁、阴凉、通风的环境中堆放,根据第5章规定进行分级,捆扎成捆,每捆质量 宜0.5kg~1.5kg。 6.3.2虹豆包装前应进行预冷处理,使虹豆快速降温至10℃,可以采用压差预冷、冷水预冷、预冷库预 冷等方式,如在产地当天消费可不预冷。 6.3.3应根据包装箱的大小,将预冷处理好的豇豆摆放整齐,层与层之间宜放置干净、柔软、吸水的隔 层纸张,包装量应适度,长途运输时包装箱内可放置冰袋、碎冰等,聚乙烯泡沫箱用塑料胶带封口,参见 附录B。 6.3.4同一包装内豇豆的产地、品种、等级应一致;包装内产品的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豇豆的代 2 SB/T10575—2010 表性。 7标识 7.1虹豆在流通中应在箱体上加贴标识,标识应字迹清晰、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址和联系电话等。 7.3商标标识应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取得相应认证资质的虹豆,应按照要求使用标识。 8流通过程要求 8.1产地采购 8.1.1采购方宜与基地对接,实行订单采购。 8.1.2采购方应向产品提供方(种植户、种植基地或产地经纪人等)索要产地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证明和认证证书等。 包装和标识。 8.1.4采购方应做好每批豆的产品提供方、进货时间、品种、数量、等级、产地、采收及包装日期等的 进货记录。 8.1.5采购的虹豆应在包装后及时运走,如不能及时运走,应在适宜的温度(10士1)℃和相对湿度 80%~90%条件下暂存。 8.2运输 8.2.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杂物,具有防晒、防雨、通风和控温措施,可采用保温车、冷藏 、车等。 8.2.2装载时包装箱应顺序摆放,防止挤压,运输中应稳固装载,留通风空隙。 8.2.3装卸载时应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搬运过程中若采用机械化装卸,包装箱应放在托盘上并 有保护措施。 8.2.4运输过程中应在不损害虹豆品质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产地温度、运输距离、销地温度、适宜贮存 8.2.5应做到物、证相符,保留相关票据备案。 8.3批发 8.3.1批发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进销台账,如实记录蔬菜名称、产地、等级、进货时间、交易时 间、价格、数量和产品提供方名称等内容,以及交易双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8.3.2批发商应向采购方提供产地证明、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购销票证,购销票证包含:经销商姓名、 蔬菜名称、产地、等级、成交量、成交价格等信息。 8.3.3批发商应该加强整个销售过程的记录,对每批商品的产地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进行管理和保 存,一般应保存1年,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 8.3.4对于包装箱破损的豇豆,应查明原因,确认无安全危害时,才能上市销售。对于认定不合格的 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下架、退市或销毁处理。 8.3.5批发过程应注意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参考8.1.5条),并快速销售。 3 SB/T10575—2010 8.4零售 8.4.1零售应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摊位),挂牌销售,明确标识虹豆的品种、产地、等级、价格等信息。 8.4.2 2零售包装宜采用透明薄膜、聚乙烯薄膜袋包装,或捆扎成小捆,重量以0.5kg~1kg为宜,材料 应符合GB/T4456的规定;零售包装标识应包括超市(市场)名称、蔬菜名称、销售日期、等级、重量、价 格、产地。 8.4.3常温销售时,应少量摆放,随时补货;豇豆摆放应排列整齐,方便挑选。 8.4.4 零售场所宜配备蔬菜陈列货架、电子条码秤和冷藏设施等,注意控制温度和湿度(参考8.1.5 条)。 SB/T10575—201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豇豆等级示例 虹豆等级示例见图A.1。 二级 三级 图A.1 豇豆等级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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