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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5010-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2521-2011 代替QB/T2521-2001 留兰香 (精)油 Oil of Spearmint(Mentha spicata) 2011-12-20 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2521-2011 前言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非等效采用ISO3033-2:2005《中国型留兰香油》。 本标准是对QB/T2521一2001《留兰香油》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2521一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 折光指数(20℃)(60%规格)由“1.48501.4910”改为“1.4840~1.4910”(见表1,2001 年版表1): 增加了“香芹酮含量”(见表1); -增加了“留兰香(精)油代表性和特征性组分含量范围”(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六安香料厂、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清华、左芳、金其璋、陈东晨、胡家荣、曹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2521一2001《留兰香油》。 QB/T2521一2001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534-1989; QB/T3766-1999。 QB/T2521-2011 留兰香(精)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留兰香(精)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留兰香(精)油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2006 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 GB/T11540香料 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 GB/T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 香料 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 GB/T14454.5 香料 旋光度的测定(GB/T14454.5-2008,ISO592:1998,MOD) GB/T14454.13—2008 香料羰值和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ISO1271:1983,ISO1279:1996, MOD) 香料 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GB/T14455.3-2008,ISO875:1999,MOD) GB/T14455.3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留兰香(精)油 oilofSpearmint(Menthaspicata) 用水蒸汽蒸馅法从开花期的留兰香草(MenthaSpicataLinnalus)的地上部分提取的精油,再经精馏 加工制得的含酮量最低为60%和80%两种规格的留兰香油。 4 要求 留兰香(精)油要求见表1。 表1 留兰香(精)油要求 规格及要求 项目 含酮量60% 含酮量80% 色状 无色至绿黄色液体 香气 具有留兰香叶的特征香气和香味 0.918~0.938 0.942~0.955 相对密度(20℃/20℃) 折光指数(20℃) 1.4840~1.4910 1.4880~1.4960 70°~53° -59°~-50° 旋光度(20℃) 溶混度(20℃) 1体积试样混溶于1体积80%(体积分数)乙醇中,呈澄清溶液 含酮量 ≥60.0% ≥80.0% ≥57.0% ≥78.0% 香芹酮含量(GC) QB/T2521-2011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 5.5旋光度的测定 按GB/T14454.5的规定。 5.6溶混度的评估 按GB/T14455.3的规定。 5.7含酮量的测定 按GB/T14454.13中第三法的规定。 5.8香芹酮含量的测定 5.8.1仪器 a)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2006中第5章的规定; b)柱:毛细管柱; 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8.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香芹酮含量。 5.8.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中11.4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留兰香(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留兰香(精)油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酮量、香芹酮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 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情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 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2 QB/T25212011 7标志、包装、运输、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留兰香(精)油应装于清洁、干燥、无杂味的镀锌铁桶、塑料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4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少于一年。 3 QB/T2521-201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留兰香(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 A.1操作条件 柱:毛细管柱,长30m,内径0.25mm 固定相:聚乙二醇 膜厚:0.25μm 色谱炉温度:75℃恒温5min,然后线性程序升温从75℃~100℃,速率5℃/min,再从100℃~220℃, 速率6℃/min,最后在220℃恒温8min 进样口温度:230℃ 检测器温度:260℃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氮气 载气流速:1mL/min 进样量:约0.1μL 分流比:1/100 A. 2 留兰香(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图A.1给出了60%留兰香(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QB/T25212011 说明: 一芹烯; 1- 2 -3-辛醇; 3- 薄荷酮: 4- 一反式水合桧烯; 5β-波旁烯; 一顺式二氢香芹酮: 6 一反式乙酸二氢香芹酯; 香芹酮: 8 9 一顺式乙酸香芹酯; 10 一顺式茉莉酮。 图A.1 60%留兰香(精)油典型气相色谱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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