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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030. 20 Z 05 HG 备案号:51281—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841—2015 苯胺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Treatment and disposal method for aniline spill 2015-10-10发布 201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841—2015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国家无机盐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晓英、李丹阳、弓创周、廖坤辉、王妍、李子枸、王玉超。 一 HG/T4841—2015 苯胺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1范围 本标准告知了苯胺的理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发生苯胺泄漏时的紧急措施、泄漏现场的处理方 法和泄漏现场的处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苯胺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处理、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268一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18664一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20266耐化学品的T.业橡胶靴 GB/T24536一2009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AQ6101橡胶耐油手套 3理化性质 苯胺的理化性质参见附录A。 4危害性 4.1危险性类别 按GB12268一2012第6章的规定,苯胺属第6类6.1项毒性物质。 4.2健康危害 4.2.1吸人苯胺会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具体表现为紫、舌、唇、指(趾)甲、面频、耳廊呈 青紫色,严重时皮肤、黏膜呈铅灰色,并有头晕、头痛、乏力、胸闷、心悸、气急、食欲不振、恶 心、呕吐,甚至意识障碍。可在中毒4天左右发生溶血性贫血。中毒后2天~7天发生毒性肝病,严 重时可导致死亡。 4.2.2皮肤接触苯胺者症状与吸人症状相同,还可引起湿疹。 4.2.3口服苯胺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胃肠道刺激症状较明显。 4.2.4眼睛接触苯胺可引起结膜炎、角膜炎。 4.2.5长期暴露于较低浓度的苯胺中可能导致血色素转化成高铁血红蛋白,造成青紫症(皮肤发 青),导致食欲下降、贫血、体重减轻、神经系统受损,以及肾脏、肝脏和骨髓受损。 4.3环境危害 4.3.1苯胺属于半挥发性有机物,常温下会产生部分挥发气体,对空气造成一定污染。 1 HG/T4841—2015 4.3.2土壤对苯胺具有良好的吸收作用,混人土壤的苯胺在短时间内不易分解,如果流散至农田, 将对农田造成污染。 4.3.3苯胺流散到河流、湖泊、水库、水渠等水域,会使水体和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生物种群 发生变化,造成水质恶化,并可能出现鱼、虾等水生生物死亡。 4.3.4泄漏的苯胺遇明火、高热可引起燃烧、爆炸。 5泄漏紧急措施 5.1报警 5.1.1发生苯胺泄漏,如果可能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 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 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 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5.1.2报警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现场状况,已采取 的措施,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如果有人员中毒或伤亡,还应拨打120急救电话。 5.2防护、隔离区的设置 5.2.1救援人员未到达前,应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撤离事故区域,禁止车辆通行,泄漏现场 严禁烟火,当事人(或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 5.2.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隔离区,无关人员从侧风、 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液体泄漏初始隔离距离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则在初始隔离距离的 基础上加大下风向的疏散距离。救援人员可根据苯胺的泄漏量、现场的气候条件(风向、风力大小)、 地理位置并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在隔离区应设置警示标识牌,并设立警戒人 员,禁止车辆及与事故处置无关人员进入。 5.3个体防护 5.3.1般防护 5.3.1.1进入泄漏现场处置时应做好个体防护。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应暴露在能够或可 能危害健康的环境中。 5.3.1.2现场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前,按5.3.2的要求穿戴防护用品,离开现场经洗消后方可脱卸防 护用品。 5.3.1.3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符合产品适用条件。 5.3.1.4苯胺泄漏的急救措施参见附录B。 5.3.2人身防护 5.3.2.1现场救援人员应按照GB/T24536一2009第4章的要求选择防静电化学防护服,宜选择喷 射液密型化学防护服-ET。或穿符合GB20266要求的橡胶靴,戴符合AQ6101要求的橡胶耐油 手套。 5.3.2.2呼吸系统防护应按GB/T18664一2002第4章的要求选择呼吸防护用品。宜选择过滤式防 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5.3.2.3眼睛防护,应配戴防腐蚀液喷溅的面罩或护目镜。 2 HG/T4841—2015 5.4泄漏源的控制 5.4.1断源 5.4.1.1切断泄漏源时,现场救援人员必须谨慎操作。进人现场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人员 应从上风口进入现场,操作过程中应有监护人在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5.4.1.2输送苯胺的容器、储罐、管道、槽车发生泄漏时,泄漏点处在阀门以后且阀门尚未损坏的, 可采取关闭管道阀门切断泄漏源制止泄漏。 5.4.1.3泄漏地带有水源时,应立即用干砂或水泥围成隔离带,同时采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 料进行覆盖,将泄漏的苯胺与水隔离,并防止进人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5.4.2堵漏 5.4.2.1针对泄漏容器、储罐、管道、槽车等情况,选用合适的堵漏器具。在充分考虑防腐性能和 措施后,迅速实施堵漏。根据泄漏的情况宜采取以下措施: 一储罐、容器、管道壁发生微孔(或称为砂眼)状泄漏时,宜用螺丝钉加黏合剂旋进泄漏孔的 方法堵漏; 一罐体发生缝隙状泄漏时,宜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 用于高压)、潮湿绷带冷凝法、堵漏夹具或堵漏锥堵漏; 管道发生缝状泄漏时,宜使用外封式堵漏袋、封堵套管、电磁式堵漏工具组、潮湿绷带冷 凝法或堵漏夹具堵漏; 罐体发生孔洞状泄漏时,宜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溺密封胶(适用于高压)或 堵漏锥堵漏; 管道发生孔洞状泄漏时,宜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或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 堵漏。 5.4.2.2阀门发生泄漏时,宜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人式堵漏胶或堵漏夹具堵漏。 5.4.2.3法兰盘或法兰垫片损坏发生泄漏时,宜使用耐碱的专用法兰夹具或注入式堵漏胶堵漏。 5.4.3倒罐 5.4.3.1在实施器具堵漏时,应同时采取倒罐的方法进行处理。注意不能进行带压操作。 5.4.3.2倒罐前应对所使用的管道、容器、储罐等设备的材质和状况进行检查,充分考虑可能出现 的各种情况。设备材质宜选用耐碱腐蚀材料。 5.4.3.3应由相关.T程技术人员和现场救险人员配合实施倒罐,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 5.4.3.4倒罐结束后,应对泄漏设备、容器、车辆等及时进行处理。 6泄漏现场的处理方法 6.1水体泄漏 6.1.1苯胺泄漏到水体时,应组织人员对沿河两岸或湖泊周边进行警戒,严禁取水、用水和捕捞等 一切活动。如果污染严重,河流周围的地下井应禁止人员饮用。 6.1.2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在事发地点下游沿河筑建拦河坝,防止受污染的河水下泄。如果可 能应在事发地点上游沿河筑建拦河坝或新开一条河道,让上游流来的清洁水绕过污染源,减少污染物 下排速度。对受污染的水体可用活性炭吸附泄漏的苯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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