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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20.30 X 20 S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3122—2014 冻鱿鱼 Frozen squid 2014-03-24 发布 2014-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SC/T 3122-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6/SC3)归口。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斌、杨贤庆、郝云彬、马永钧、杨会成、周秀锦、周宇芳。 一 SC/T 3122—2014 冻鱿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鱿鱼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枪乌贼科(Loliginidae)、柔鱼科(Ommastrephidae)等鲜品为原料,经加工的冻整只 鱿鱼、冻鱿鱼体、冻带(去)皮开片鱿鱼和其他加工工艺的生冻鱿鱼及其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C/T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 3分类 主要产品分类见表1。 表1主要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产品特征 整只鱿鱼 响体、头足、鳍须基本完整的鱿鱼 鱿鱼躺体 躺体基本完整,去头足、内脏(肠、墨),去鳍(或不去)和去表皮(或不去)的鱿鱼 冻带皮开片鱿鱼 躺体剖割开片,去内脏、去头足(或不去)、去鳍(或不去)的鱿鱼 冻去皮开片鱿鱼 体剖割开片,去表皮、内脏、头足、鳍须的鱿鱼 4要求 4.1原料 4.1.1鱿鱼 原料新鲜,品质良好。 4.1.2水 加工用水应为饮用水或清洁海水。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清洁海水应达到GB5749中微 生物、有害污染物的要求,目不含异物。 4.2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3规格 整只鱿鱼和鱿鱼嗣体规格按个体大小划分;冻带(去)皮开片鱿鱼和其他加工工艺的生冻鱿鱼规格 与产品标识应一致;每一规格大小应基本均匀。 4.4感官 1 SC/T 3122—2014 4.4.1冻品外观 冻品外观见表2。 表2冻品外观 冻品名称 冻品外观 块冻品 表面不得有变形、破碎、融解现象,冰被完好、无于耗 单冻品 冰衣完好,无融化现象,个体完整,个体间易分离、无粘连 4.4.2 解冻后感官要求 解冻后的感官要求见表3。 表3解冻后鱿鱼的感官要求 项 目 整只鱿鱼和鱿鱼胸体所属外观基本完整,带(去)皮开片和其他加工工艺的鱿鱼产品具有自身的 外观及色泽 外观特征;各产品具有该类鱿鱼产品固有色泽,无变色、无干耗 气味 具鱿鱼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外来杂质 蒸煮试验 有鱿鱼固有的香味,口感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滋味鲜美 4. 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4。 表4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冻品中心温度,℃ <-18 4.6 安全指标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7净含量 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5.1.1常规方法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放在白色塘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4.4.1检验冻品外观; 将冻品解冻后按4.4.2的规定逐项进行检验。当感官检验不能确定产品品质时,进行蒸煮试验, 5.1.2蒸煮试验 在容器中加人500ml饮用水,将水烧开后,取约50g用清水洗净的样品,置于容器中,盖好盖子, 煮沸1min后,打开盖,嗅蒸汽气味,再品尝肉质。 5.2冻品中心温度 5.2.1块冻产品:用钻头钻至冻块几何中心部位,取出钻头立即插人温度计,等温度计指示温度不再下 降时,读数。 5.2.2单冻产品:可将温度计插人最小包装的中心位置,至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不再下降时,读数。 5.3安全指标 按GB2762的规定检验安全指标。 5.4净含量的测定 2 SC/T 3122—2014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6.1.1组批规则 6.1.2抽样方法 按SC/T3016—2004的规定执行。 6.2检验分类 6.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和 冻品中心温度。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 6.2.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鱿鱼生长环境发生变化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l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f)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2次的周期性检验。 6.3判定规则 6.3.1感官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4.4的规定,合格样本数符合SC/T3016--2004中表A.1的规定, 则判为批合格。 6.3.2净含量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6.3.3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 6.3.4所检项目中若有--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 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 7标签、包装、运输、存 7.1标签 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并注明鱿鱼捕获区域。 7.2包装 7.2.1包装材料 所用塑料袋、纸盒、瓦楞纸箱等包装材料应洁净、无毒、无异味、坚固,质量应符合食品包装用品安全 指标。 7.2.2包装要求 定数量的小袋装人大袋(或盒),再装人纸箱中。箱中产品要求排列整齐,大袋或箱中加产品合格 证。纸箱底部用黏合剂粘牢,上下用封箱带粘牢或用打包带捆扎。 7.3运输 7.3.1应用冷藏或保温车船运输,并保持产品温度低于一15℃。 3 SC/T 3122—2014 7. 3. 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止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 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 7.4贮存 7.4.1贮藏库温度应低于一18℃。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等级、批次的冻鱿鱼应分别堆垛,并用木 板垫起,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7. 4. 2 2产品贮藏于清洁、卫生、无异味、有防鼠防虫设备的库内。 4 SC/T 3122—2014 7. 3. 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止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 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 7.4贮存 7.4.1贮藏库温度应低于一18℃。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等级、批次的冻鱿鱼应分别堆垛,并用木 板垫起,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7. 4. 2 2产品贮藏于清洁、卫生、无异味、有防鼠防虫设备的库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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