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全网最新的团体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ICS 11.220 B 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3467—2019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Hygiene conditions for cattle and sheep farms 2019-08-01发布 2019-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NY/T3467—2019 前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VT18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临沂大学、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路平、王栋、吴发兴、秦四海、张永国、郑增忍、张衍海、李昂、范钦磊。 I NY/T 3467—2019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牛羊饲养场的选址布局、基本设施、设备、人员 要求、兽医卫生措施、投入品的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奶牛、肉牛和肉羊饲养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525.2蓄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 NY/T1569畜禽养殖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则 NY/T3075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农医发[2017]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动物 本标准所称动物,是指哺乳动物和禽类 3. 2 动物疫病 由生物性病原引起的动物群发性疾病,包括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3.3 疫情报告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兽医和有关人员应及时向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关于疫病发生、流行情况。 3.4 动物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按照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 是否感染特定疫病或是否有传播这些疫病危险的检查,以及检查定性后处理。 4选址布局 4.1选址 4.1.1应按照GB19525.2的要求对饲养场环境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定期评价,摸清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和饲养场建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 4.1.2饲养场的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有关要求,周围无传染源,取得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 4.2布局 1 NY/T3467—2019 4.2.1场内建筑应分为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隔离区、储粪场和污水处理池等,各区之间应建有隔离设 施。设立病死动物暂存场所;有条件的,可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4.2.2人员、动物和物资运转宜设有专用通道,净道、污道分设。 4.2.3根据牛羊的生长生产阶段,划分功能区。 5基本设施、设备 5.1场区人口、生产区入口应分别设置消毒池、配备消毒设备。生产区出人口应设置更衣室、消毒通道或 消毒室。 5.2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室和消毒室,设有符合防疫要求的引进动物隔离观察舍、病牛羊隔离 舍等设施。 5.3建设牛羊畜舍所用材料及其设备·应无毒无害,易于清洗、消毒 5.6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粪尿污水物处理设施 5.7场区排泄系统应达到暗排要 便污水污物。 X S 6人员要求 6.1技术场长宜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学历具有兽医卫生租饲养羊知 择国家相关的法律法 规、政策和畜牧兽医专业知识 6.2应当配备 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备牧尊医专业技术人员 6.3应当配备 规模相适应的经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6.4饲养场饲养有关人 同养有 关活动。 6.5兽医专业技术 何养人员实行定期主作制 殊情况 6.6场内兽医 不得离开生产岗位, 不准串岗。 6.7饲养人员长期离 作岗位返回时应做健康检查和隔离确认健康后 可上岗 非生产人员不宜进 T 7 兽医卫生措施 7.1检疫 7.1.1引进动物检疫 7.1.1.1引进的动物应来自非疫区,取得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在到达 目的地后24h内向输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7.1.1.2引人动物经隔离饲养观察后,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 7.1.2动物产地检疫 7.1.2.1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饲养场应当提前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申报检疫。 7.1.2.2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牛羊。 7.2免疫 7.2.1对于国家强制免疫的疫病,饲养场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并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 每次免疫的日期、疫苗种类、批号、有效期、用量、副反应等。 2 NY/T3467—2019 7.2.2其他疫病,饲养场可根据本地牛羊疫病流行情况和生产需要,制订相应的免疫计划。 7.2.3定期评价免疫效果,发现免疫失败或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宜及时补免, 7.3疫病监测 7.3.1饲养场应制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监测方案,定期实施相关动物疫病监测,掌握本场畜群的动物 疫病状况,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免疫方案和程序,实施疫苗补免。 7.3.2饲养场应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动物疫病监测。 7.3.3及时采集发病、死亡牛羊的血清、组织样本进行检测,对于本场不能做出确诊的应及时送有资质的 实验室进行诊断。 7.4消毒 7.4.1饲养场宜按照NY/T3075的规定,制定日常清洁、处理和消毒工作制度和标准化操作流程。 7.4.2每天清扫畜舍,保持料槽、水槽及用具干净,及时清理粪尿,保持地面清洁。每2周消毒1次。 7.4.3定期刷洗、消毒各种用具、饲槽及载运车辆治免疫的工具用毕后,应立即消毒。 7.4. 4畜舍腾空后或调栏时,应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必要时进行焦蒸消毒,至少空舍1周。 7.4.5生产区人员进人生产区,应洗手 换工作服和鞋:戴工作帽经紫外线照射5min或淋浴方后进入。 7.5疫情处置 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的 为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采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 疫病扩散。 S S 7.6疫病净化 应根据本地区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制订适合本养殖场的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和程序, 有效开展牛羊动物 A AR 疫病净化措施 7.7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对本场病死牛 羊应按照农医发【20172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企 工 业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CE 8投入品的控制 > 关要求 建立饲料采购和使用 档案。 8.1.2禁止饲喂餐厨剩余物动物源性肉骨粉以及其他畜禽副产品 8.2兽药 8.2.1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及过期药品的处理,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记录兽药采购、 储存、使用等情况。饲养场应配合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兽药残留检测。 8.2.2饲养场应根据本场的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药规程。 8.2.3使用药物应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药物。 8.2.4饲养场不应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严禁激素和治疗用抗生素作为促生长剂使用。不应在饲料和畜 禽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8.2.5对于发病动物,使用药物应对症治疗,选用敏感、高效的抗菌药物,禁止滥用抗生素。 8.2.6宜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物,控制牛羊寄生虫病。 8.3兽用生物制品 8.3.1应使用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 8.3.2兽用生物制品的运输、储藏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8.3.3禁止使用失效、变质、过期的兽用生物制品。 3 NY/T 3467-2019 8.4饮用水 牛羊饮用水应符合NY5027规定的有关要求。 9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9.1饲养场应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免疫、监测、消毒、疫病诊断、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等制度, 并符合NY/T1569的要求。 9.2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有关档案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养殖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牛羊品种、数量、 来源、进场时间、免疫、消毒、监测、诊疗、投人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信息。有条件的饲养场还应建立 电子档案。 4 NY/T 3467-2019 农业行业标准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NY/T3467—2019 * * 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邮政编码:100125 网址:www.ccap.com.cn) 北京印刷一厂印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 开本880mmX1230mm1/16 印张0.75 字数15千字 2019年10月第1版 2019年10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6109·4923 定价:18.00元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NY/T 3467-2019 举报电话:(010)59194261

.pdf文档 NY-T 3467-2019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NY-T 3467-2019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第 1 页 NY-T 3467-2019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第 2 页 NY-T 3467-2019 牛羊饲养场兽医卫生规范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8-03 11:33:02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