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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40. 13 SB C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660—2012 屠宰企业消毒规范 Disinfection requirments for slaughter house 2012-03-15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SB/T10660-2012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消毒管理 6 消毒方法 7 消毒质量管理和效果的监测 SB/T10660-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闵成军、金社胜、胡新颖、李欢、方芳、温晓辉、黄强力。 SB/T10660--2012 屠宰企业消毒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企业消毒的基本要求、消毒管理、消毒方法及消毒效果监测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屠宰企业消毒工作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69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年第27号令 《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追溯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4基本要求 4.1应建立消毒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2应有必要的冲洗和消毒设备,按规定及时冲洗、消毒,有足够的消毒药品库存。 4.3应有用于存放洗涤剂、消毒剂的房间或安全之处,并有明确的领用制度和记录。 4.4应有对车辆、工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的场所和设施。 4.52 发生疫情时的消毒,按GB19085规定执行。 4.6屠宰企业应配备防蝇、防蚊、防鼠设施,车间内不得使用药物灭害。 4.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污水、污物处理。 5消毒管理 5.1消毒作业前,要检查应携带的消毒工具是否齐全无故障,消毒剂是否足够。 5.2选择消毒方式时,应尽量采用物理法。在用化学法消毒时应尽量选择对致病微生物杀灭作用良 好,对人、物品、畜禽及畜禽产品损害轻微,对环境影响小的消毒剂。 5.3消毒过程中,不得吸烟、饮食,要注意自我防护。 5.4消毒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消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人消毒区内。 SB/T10660—2012 5.5严格区分已消毒和未消毒的物品,勿使已消毒的物品被再次污染。 5.6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材,加以整修、补充 5.7做好消毒记录,详细记录消毒时间、消毒地点、消毒对象、所用消毒剂、剂量、作用时间、消毒人员、 负责人等内容,并按期限保存相关记录。 6消毒方法 6.1进出场消毒 车辆人口设置消毒池,池长至少为轮胎周长的1.5倍,池宽与人口相同,池内置2%~3%的氢氧化 钠溶液或使用含有效氯在600×10-6~700×10-的消毒溶液,溶液高度不小于25cm。同时,配置低压 消毒器械,对进出场车辆喷雾消毒。 6.2圈舍消毒 6.2.1空圈舍时:圈舍清洗干净后以2%~3%氢氧化钠溶液消毒2h以上,先用质地较硬的刷子刷洗, 再用清水冲洗。放干后,用固体甲醛或过氧乙酸熏蒸12h。 6.2.2畜禽在圈时:清洗后用0.1%过氧乙酸、0.5%强力消毒灵溶液、0.015%百毒杀溶液喷雾或用 1:1200消毒威药液对圈舍、地面、墙体、门窗以及畜禽体表喷雾,每平方米用配置好的消毒液 300mL~500mL,每周1~2次。 6.3生产区消毒 6.3.1生产区入口设置合理分布的紫外线灯,紫外线灯管约每45天检查更换1次。有条件的企业可 以选用臭氧发生器或消毒风机。 备,洗手的水龙头要有冷水、热水供应并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干手设施应采用烘手器或一次性使用的消 毒纸巾。 6.3.3屠宰分割车间应设与门同宽的鞋底消毒池(内置有效氯含量为600mg/L~700mg/L的消毒溶 液)或鞋底消毒垫。 6.3.4加工场地应每日生产前、后各消毒一次,地面、墙壁以及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先用热水 洗刷干净,再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浴液拖擦或 喷洒,消毒原则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进行喷雾或擦拭,作用时间30min60min。 6.4冷库消毒 6.4.1冷库消毒不能使用剧毒、有气味的药物。 6.4.2应做好定期消毒计划,消毒前先将库内的物品全部搬空,升高温度,用机械方法清除地面、墙壁、 顶板上的污物和排管上的冰霜,有霉菌生长的地方应用刮刀或刷子仔细清除,然后用5%~10%的过氧 乙酸水溶液电热熏蒸或喷雾器喷雾消毒。 6.4.3应在发生疫情时进行临时消毒,将库内物品搬空后,在低温条件下进行消毒,可使用过氧乙酸, 按每立方米1g~3g,配成3%~5%的溶液(为了防冻,可加入乙酸、乙二醇等有机溶剂),加热熏蒸,密 空间25mL,加沸水12.5mL、高锰酸钾25g,置于金属容器中内,任其自然蒸发,或在冷库外加热,用管 道将蒸汽通入冷库内。 2. SB/T10660-2012 6.4.4消毒完毕后,应打开库门,通风换气,驱散消毒药物气味。 6.5车辆、工器具消毒 6.5.1屠宰和检验刀具每天洗净、煮沸消毒后浸人0.1%新洁尔灭溶液内或用0.5%过氧乙酸、 60mg/L次氯酸钠溶液浸泡消毒。 6.5.2胶靴、围裙等橡胶制品,用2%~5%福尔马林溶液进行擦拭消毒,工作服、口罩、手套等进行煮 沸消毒。 6.5.3屠辜过程中与体接触的工具应用82℃热水每头一消毒。 6.5.4生产加工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刀、钩等)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 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6.5.5没有装运过肉品原料(主要指各类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船等运输工具,装运前进行机械清除,然 后用0.1%新洁尔灭消毒。 6.5.6装运过健康畜禽的车船等运输工具,在进行一般的机械消除后,用60℃70℃的热水冲洗 消毒。 6.5.7装运过惠病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船等运输工具,除机械清除外,用4%氢氧化钠溶液消毒2h~ 4h,然后用清水冲洗。 效氯的漂白粉澄清液喷洒消毒(均按0.5kg/m消毒液量计算),保持半小时后再用热水仔细冲洗,然 后再次用上述消毒液进行消毒(1kg/m)。 6.6人员消毒 6.6.1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在消毒间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用0.0025%的碘溶液洗手消 毒,并更换工作衣帽。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先淋浴、更衣后进入生产区。 6.6.2生产过程中应按规定周期性的洗手消毒。 6.6.3生产结束后应将工器具放入指定地点,更换工作衣帽,对双手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离开生产区。 7消毒质量管理和效果的监测 7.1消毒质量的监测 7.1.2应定期对用于消毒的制剂进行质量监测,包括对清洁剂、消毒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 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7.1.3应定期检测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结果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的要求。 7.1.4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结果应符合该消 毒剂的使用规定。 7.1.5对监测材料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7.1.6监测不合格的消毒物品不得使用。 7.2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7.2.1应建立消毒操作的过程记录。 3 SB/T10660—2012 7.2.2 应留存消毒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 7.2. 3 应对消毒质量的监测进行记录。 7.2. 4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应≥6个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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