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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1046——2019 水质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antimony -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刮涂层查真伪 2019-10-24发布 2020-04-24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布 HJ1046—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9年第42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锑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 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锑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1046—2019); 二、《水质 锑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1047—2019); 三、《水质 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048—2019); 四、《水质 五、《水质 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1050- 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 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0月24日 HJ1046-—2019 目 次 前 言 iv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方法原理 干扰和消除 6 试剂和材料 7 仪器和设备 8 样品.. 9 分析步骤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废物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基体干扰检查方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 ili HJ1046—2019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 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锑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高浓度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受较严重污染的地表水中锑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上 海市嘉定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v HJ 1046—2019 水质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及其化合物毒性较强,盐酸具有强腐蚀性和强挥发性,硝酸具有强腐 蚀性和强氧化性,试剂配制和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 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锑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浓度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受较严重污染的地表水中锑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可溶性锑的方法检出限为0.2mg/L,测定下限为0.8mg/L;总锑的方法检出限为 0.3mg/L,测定下限为1.2mg/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溶性solubleantimony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um滤膜过滤后测定的锑。 3.2 总锑totalquantityofantimony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酸消解后测定的锑。 4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喷入贫燃性空气-乙炔火焰,在高温火焰中形成的锑基态原子对光源(空心阴 极灯或其他光源)发射的217.6nm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范围内其吸光度值与的质量浓 度成正比。 5干扰和消除 5.1浓度低于20%的盐酸、硝酸和2%的硫酸,对锑的测定不产生干扰。 5.2当铜、铁、镉、镍、铅的质量浓度分别低于3500mg/L、4000mg/L、1000mg/L、4000mg/L、 6000mg/L时,对锑的测定不产生干扰。基体干扰的检查见附录A;采用标准加入法可抵消干扰,见附 HJ1046—2019 录B;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参见附录C。 6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同等纯 度的水。 6.1盐酸:p(HCI)=1.19g/ml,优级纯。 6.2硝酸:p(HNO3)=1.42g/ml,优级纯。 6.3硝酸溶液:1+1。 6.4 硝酸溶液:1十99。 6.5 酒石酸:w≥99.5%。 6.6 金属锑:W≥99.99%,光谱纯。 6.7 锑标准贮备液:p(Sb)=1000mg/L。 准确称取1.0g(精确到0.0001g)金属锑(6.6),置于烧杯中,加入10ml盐酸(6.1)和20ml 硝酸溶液(6.3);再加入100ml水和1.5g酒石酸(6.5)温热使其完全溶解。冷却后转移至10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密封,可保存12个月。或使用市售有证锑标 准溶液。 6.8锑标准使用液:p(Sb)=100.0mg/L。 准确移取10.00ml锑标准贮备液(6.7)于100ml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4)稀释定容至标线, 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密封,可保存6个月。 6.9燃气:乙炔,纯度≥99.6%。 6.10助燃气:空气,进入燃烧器前应除去其中的水、油和其他杂质。 6.11滤膜:孔径为0.45μm的醋酸纤维或聚氯乙烯滤膜。 7 仪器和设备 7.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7.2光源:锑空心阴极灯或具有217.6nm的其他光源。 7.3往 微波消解仪。 电热板:温控范围为室温到300℃,温控精度土5℃。 7.5样品瓶:500ml,聚乙烯或相当材质。 7.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8样品 8.1样品采集 按照HJ/T91的相关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测定可溶性锑和总锑的样品应分别采集。 8.2样品保存 8.2.1可溶性锑样品 样品采集后应尽快用滤膜(6.11)过滤,弃去初始滤液,收集所需体积的滤液于样品瓶(7.5)中; 每100ml滤液加入1ml硝酸(6.2)酸化,14d内测定。 2 HJ1046—2019 8.2.2总锑样品 样品采集后,每100ml样品加入1ml硝酸(6.2)酸化,14d内测定。 8.3试样的制备 8.3.1可溶性锑试样的制备 见8.2.1。 8.3.2总锑试样的制备 8.3.2.1微波消解法 准确量取25.0ml混匀的总锑样品(8.2.2)于微波消解仪(7.3)的消解罐中,加入2.0ml硝酸(6.2) 和6.0ml盐酸(6.1)(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减少或增加取样体积和加入酸的体积),在170℃土5℃下 微波消解10min。消解完毕,待冷却至室温后,转移至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 待测。 8.3.2.2电热板消解法 准确量取25.0ml混匀的总锑样品(8.2.2)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2.0ml硝酸(6.2)和6.0ml 盐酸(6.1)(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减少或增加取样体积和加入酸的体积),置于电热板(7.4)上,盖 上表面血或小漏斗,保持微沸,至样品均匀清澈时停止加热,待冷却至室温后,用适量水淋洗内壁至少 3次,转移至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待测。 8.4空白试样的制备 用实验用水代替样品,按照与试样的制备(8.3)相同的步骤进行实验室空自试样的制备。 9分析步骤 9.1参考测量条件 不同型号仪器的最佳工作条件不同,需根据仪器操作说明书调节仪器至最佳工作状态。参考测量条 件见表1。 表1参考测量条件 波长/nm 灯电流/mA 通带宽度/nm 观测高度/mm 火焰类型 217.6 10 0.2 6.5~7.0 空气-乙炔火焰,贫燃 9.2标准曲线的建立 分别移取0ml、0.50ml、1.00ml、2.00ml、4.00ml、8.00ml、10.0ml锑标准使用液(6.8)于25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4)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此标准系列质量浓度分别为0mg/L、2.00mg/L、 4.00mg/L、8.00mg/L、16.0mg/L、32.0mg/L、40.0mg/L。按照参考测量条件(9.1),从低质量浓度到 高质量浓度依次测量吸光度,以标准系列的质量浓度(mg/L)为横坐标,以其对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 建立标准曲线。 9.3试样测定 按照与标准曲线的建立(9.2)相同的条件进行试样的测定。如果测定结果超出标准曲线范围,应 将试样用硝酸溶液(6.4)稀释后重新测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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