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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05 黑 DB23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3/T 2561—2020 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 规程 2020- 01 - 08 发布 2020- 02 - 07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注 注 DB23/ T 2561—2020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耕作栽培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 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哈尔滨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春荣、石祖梁、于洋、米国华、吕国依、王婧、葛选良、郝玉波、宫秀杰、 姜宇博、李梁、杨静、宋振伟、刘凯、杨忠良、夏天舒、侯国强、孙兵,张俊宝。 I DB23/ T 2561—2020 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调查准备、田间调查内容与方 法和秸秆还田质量统计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与碎混还田的玉米秸秆全量还田质量调查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500 秸秆还田机 作业质量 DB23/T 2232 玉米“一翻两免”秸秆全量还田轮耕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23/T 2232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表秸秆覆盖度 秸秆还田后秸秆覆盖地表的面积占田块面积的百分率。 4 调查准备 4.1 工具及用具 铁锹、铁铲、筛子(直径50cm,筛孔5mm)、卷尺、铁钎或木钎(长度约60cm左右)、铁锤、 帆布一块(2m×2m)、样品标签、样品袋、记号笔等。 4.2 主要设备 GIS数据采集器、电子天平(0.01g精确度)、烘箱等。 5 田间调查内容与方法 5.1 调查时间 应选在秋季玉米秸秆还田整地后,土壤封冻前进行。 5.2 调查地块选择 选择应用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和碎混还田的地块。 5.3 地块基础信息 用GIS数据采集器定位确定地块经纬度,并记载调查地块面积、秸秆还田方式、作业时间和作业机 具型号等基本信息。 1 DB23/ T 2561—2020 5.4 秸秆覆盖度测定 宜采用直线横断法测定。固定测量绳的一端,与垄向对角交叉拉开测量绳,通过计数测量绳上每个 标记下有无秸秆计算秸秆覆盖面积,以标记点垂直正下方有秸秆记为有秸秆的标记,有秸秆的标记占测 量绳上所有标记的百分数即为秸秆覆盖度。 5.5 耕层深度测定 在地块内沿对角线方向取5个点,每点沿与耕向垂直方向测3个耕深,方法是直尺平放在耕过的地面 上,作为测量基准,用钢板尺插入土中至犁底层,测量其深度,求出平均值。 5.6 耕层秸秆分布 5.6.1 样点选择 采用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点法确定样点位置。 5.6.2 样点数量 参照NY/T 395执行。 5.6.3 样点规格 每个样点面积为1m×1m的正方形。 5.6.4 样方深度 样方深度为30cm,分别以地表、0cm~15cm、15cm~30cm分层次采集,测定秸秆残留量。若耕作 方式为垄作,以垄体中心(垄高1/2处)为0cm,垂直向下延伸30cm,垄体中心至地表土壤记入0~15cm 采集范围内。 5.6.5 样品收集 包括下面四个步骤: 步骤1 在选定样点处,用铁钎与线绳围成一个1m×1m的正方形样方,然后向外扩展约10cm,挖去 周围多余土壤,逐渐削至样方标准。 步骤2 用直尺将样方从地表自上而下依次划出3个深度层次(地表、0cm~15cm,15cm~30cm)。 步骤3 在样点旁边铺上帆布,用铁锹将样点每层土放在筛子中,边筛土边人工捡拾秸秆,秸秆以肉 眼可见为标准,将捡拾的秸秆分层放入标记好的自封袋保存。 步骤4 每个样方秸秆筛捡完后,将挖出的土壤按相应土层填回,尽量恢复采样点的原貌。 5.6.6 秸秆样品处理 5.6.6.1 烘干 将耕层每一层次内收集的秸秆分别装在牛皮纸袋内,烘干至恒重。 5.6.6.2 称重 将耕层每一层次内收集的秸秆分别用天平称重,并记录。 6 秸秆还田质量统计 2 DB23/ T 2561—2020 6.1 分别统计样方各层的秸秆重量 将每个样方同一土层内的秸秆累加,求出平均值,记为耕层土壤某层次的平均秸秆重量Mi,见式1。 Mi=10000×(W1+ W2+ W3+•••+ Wn)/n (1) 式中: Mi为该调查地区耕地某层土壤内的平均秸秆量(kg/hm2),i为土壤层次; Wn为每个样方某层土壤的秸秆总净重(kg),n为调查样方的数量。 6.2 秸秆还田总量 将各层土壤的秸秆重量求和,可得到每公顷耕地秸秆还田总量M,见式2。 M=M0+M1+M2 Mi为该调查地区耕地某层土壤的平均秸秆总重量(kg/hm2),i为土壤层次; M为每公顷耕地秸秆还田总量(kg/hm2)。 6.3 秸秆在土壤中的分布 用某层土壤中秸秆重量(Mi)占全耕层土壤秸秆总重量(M)的百分比表示秸秆在土壤中的分布情 况。 7 秸秆还田质量评价 秸秆还田作业后耕层土壤应达到待播状态,并达到如下标准: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耕层深度≥30cm, 秸秆覆盖度≤10%,≤25%的秸秆分布在0~15cm耕层内,≥75%的秸秆分布在15cm~30cm耕层内;秸秆 碎混还田作业,耕层深度≥30cm,秸秆覆盖度界于30%~40%,≥75%的秸秆分布在地表和0cm~15cm耕 层内,≤25%的秸秆分布在15cm~30cm耕层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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