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B 44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团体标准 T/CALAS 98—2020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07*% )动物模型制备技术规范  Laboratory animal-Specification of novel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 COVID-19)animal model 2020-12-01 发布 2021-01-01 实施  中国实验动物学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文件附录 A和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C~F为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归口。 本文件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81 )技术审查。 本文件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川、魏强、鲍琳琳、高虹、刘江宁、肖冲、邓巍、朱华、于海 生、李枫棣、吕琦、徐艳峰、于品、林凯丽、苏美洋伊。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动物模型制备技术规范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COVID-19 ) 动物模型制备的过程中风险控制、 人员 培训、动物质量控制、动物麻醉、动物感染、模型症状观察、模型生化指标检测、模型样本病毒载量测定、血清抗体检测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啮齿类和非人灵长类等动物模型的制备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明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22.1 《实验动物 寄生虫等级与监测》 GB14922.2 《实验动物 微生物等级与监测》 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T/CALAS3—2017 《实验动物 健康监测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COVID-19 动物模型 COVID-19 animal model 用SARS-CoV-2 病毒株人工感染动物,使其能够模拟 COVID-19 的临床表现、发病过 程、病理生理学变化、免疫学反应等特征的疾病动物。 4 风险控制要求 4.1 风险识别和评估 4.1.1 临床标本的处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如附录 A所示。 4.1.2 动物感染实验可能产生的风险如附录 B所示。 4.1.3 人员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工作压力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4.1.4 其他风险评估和控制按照 GB 19489 相关要求执行。 4.2 风险控制 4.2.1 临床样本处理过程中风险防控见附录 C。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第四篇动物模型系列标准  190 4.2.2 动物实验过程中风险防控方法参见附录 D。 4.2.3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的废弃物应按附录 E分类处理。 4.2.4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人员健康监测按附录 F执行。 5 人员培训要求 5.1 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 BSL-3 实验室运行等规则的培训,使其掌握各种仪器、设 备、装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能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使用。 5.2 应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动物模型制备各个环节操作及知识培训,包括: a)临床样本采集、处理; b)动物的饲养、观察、称重、测温、记录及动物福利培训; c)动物麻醉、感染、采样等技术操作的培训; d)动物解剖、病理取材培训; e)动物各种临床检查,尤其是 X身线检测技术培训。 5.3 应按照 4.1和4.2相关内容对实验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操作的风险识别、评估 及控制培训。 5.4 应按照 GB 19489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意外事故安全处理的过程培训。 5.5 应对培训后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书面考核与现场考核。 6 动物质量控制要求 6.1 动物背景资料的确认 应选用有清楚背景信息的动物进行动物模型的制备。动物的背景信息应包括: a)动物的种类信息; b)遗传背景与来源; c)年龄; d)性别; e)微生物、寄生虫监测情况; f)冠状病毒相关病原监测记录; g)动物转运记录。 6.2 动物饲养 动物饲养环境应按照 GB 19489 要求进行。 6.2.1 非人灵长类动物单笼饲养。 6.2.2 不同种属、不同批次的动物不应混合饲养。 6.2.3 应为动物提供饮食和饮水等,并按时清洁。 6.3 动物常规检疫 6.3.1 应对动物的临床状况进行观察和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对异常进行记录并作后续处 置。观察项目包括: a)动物的摄食、摄水量; b)动物自然状态下的动物被毛外观; c)动物的活跃度、是否存在行动障碍、有无持久弓背和震颤等现象;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191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动物模 型制备技术规范 d)动物头部、眼睑、肛门、外生殖器、尾部、四肢等处有无异常。 6.3.2 动物大体外观评价标准: a)精神状态良好,活动自如; b)肢体匀称,四肢无残缺,无畸形和外伤; c)被毛光亮、色正,紧贴身体;皮肤弹性良好,无创伤和异常物; d)发育良好,体质健壮; e)天然孔无异常分泌物。 6.4 动物微生物的检测 6.4.1 COVID-19 动物模型制备用动物应符合国家标准 GB 14922.1 和GB 14922.2 的SPF 等级动物要求。 6.4.2 进行 COVID-19 动物模型制备的动物应在检疫期内,通过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测定 SARS-CoV-2 以及可能相关的病原微生物。 6.4.3 病原学检测采集动物咽鼻等拭子样品,进行 SARS-CoV-2 病原核酸检测,排除隐性 或潜伏期感染。 6.4.4 血清学检测采集动物血清,进行 SARS-CoV-2 抗体检测,排除动物已被感染获得免 疫影响模型建立。 6.5 其他监测要求 动物健康监测程序、环境、饮水、饲料垫料等要求按照 T/CALAS 3—2017 执行。 7 麻醉操作要求 7.1 操作程序 7.1.1 实验动物麻醉前宜禁食 8 h~12 h; 7.1.2 实验动物麻醉按表 1所示方法进行。 表1 实验动物麻醉方法 动物种类 麻醉剂选择 麻醉计量 /(mg/kg ) 麻醉方式 啮齿类动物 三溴乙醇 200 腹腔注射 舒泰 /50 4 臀部或大腿肌肉注射 非人灵长类动物 盐酸氯胺酮 10 臀部或大腿肌肉注射 7.1.3 麻醉后护理 7.1.3.1 啮齿类动物麻醉后护理: a)麻醉中的动物要注意保温; b)可使用眼膏保护动物角膜; c)通过持续观测动物呼吸、体温等指标监测动物身体状态。 7.1.3.2 非人灵长类动物麻醉后护理: a)动物麻醉后等待苏醒的过程中应取侧卧位; b) 通过触诊动脉、观察黏膜颜色、测量体温、观察呼吸状态等指标持续监测身体 状况。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第四篇动物模型系列标准  192 7.2 其他要求 7.2.1 非人灵长类动物麻醉不足时,需要补充麻醉剂量,盐酸氯胺酮补充 5 mg 为宜,舒 泰/50补充 2 mg 为宜,以动物没有肌张反射为准。 7.2.2 麻醉过度时,应立即按摩动物心脏, 50~60次/min,5 min 内动物可出现自主呼吸; 可使用加热灯或毛毯等以维持动物的体温。 7.2.3 在动物麻醉后的转运过程中不要将动物直接暴露于环境,以免造成污染。 8 COVID-19 动物模型感染技术要求 8.1 感染方法选择 8.1.1 小型动物以滴鼻方式将 SARS-CoV-2 病毒液送入动物呼吸道,使动物感染。 8.1.2 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以气管插管方式将 SARS-CoV-2 病毒液送入动物呼吸道,使动 物感染。 8.2 滴鼻感染技术要求 8.2.1 动物滴鼻感染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完成。 8.2.2 感染过程中动物呼吸道应处于垂直状态。 8.2.3 病毒感染量不应超过 5 μL。 8.2.4 感染时应将病毒液从一侧鼻孔滴入呼吸道,待上一滴完全吸收后,再滴入下一滴。 8.2.5 完成滴鼻后将动物放回笼盒,待苏醒观察无异常后,移出生物安全柜饲养。 8.2.6 感染后,应根据风险防控程序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8.3 气管插管感染技术要求 8.3.1 动物气管插管感染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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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LAS 98—2020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动物模型制备技术规范 第 1 页 T-CALAS 98—2020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动物模型制备技术规范 第 2 页 T-CALAS 98—2020 实验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动物模型制备技术规范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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