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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 C 05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86—2015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Service of Pest Control Operation 2015 -06 - 18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586—2015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资质及制度 ........................................................................ 1 5 防治服务过程要求 .................................................................. 2 6 监测要求 .......................................................................... 3 7 防治原则 .......................................................................... 3 8 药品与设施 ........................................................................ 3 9 作业效果评价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现场作业记录单 .................................................... 4 I DB12/T 586—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彤宇、刘晓梅、秦娜、刘树诚、王伟、刘瑞凯、张静、侯海光、李今越、李培羽。 本标准2015年6月首次发布。 II DB12/T 586—2015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有害生物防治的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95 病媒生物监测方法 蜚蠊 GB/T23796 病媒生物监测方法 蝇类 GB/T23797 病媒生物监测方法 蚊虫 GB/T23798 病媒生物监测方法 鼠类 GB/T27770 病媒生物控制水平 鼠类 GB/T27771 病媒生物控制水平 蚊虫 GB/T27772 病媒生物控制水平 蝇类 GB/T27773 病媒生物控制水平 蜚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 pest control operation 在室内外环境对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臭虫、蜱、螨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 境和人类生活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单位。 4 资质及制度 4.1资质 4.1.1 单位资质 从事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经营服务的必须达到《天津市从事病媒生物防治专 业经营服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获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服务。 4.1.2人员资质 4.1.2.1人员上岗前应该接受技能培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器械,取得天津市 病媒生物防治人员《上岗证》后方可从业。 4.1.2.2上岗前需要通过卫生部门的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 4.1.2.3上岗前应该经过安全知识培训,会使用消防设施,具有作业相关的基本急救知识。 4.2制度 1 DB12/T 586—2015 4.2.1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制度、药械管 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药品采购制度与培训制度等。 4.2.2服务机构还应具备但不限于有害生物防治流程、各类害虫防治操作规程或技术方案、所用药 品和器械使用规范、主要有害生物密度监测技术方案、服务场所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及质量控制计划等技 术方案。 5 防治服务过程要求 5.1合同 5.1.1服务机构应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根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协商服务条款。 5.1.2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合同中应注明但不限于防治对象、防治区域、防治 方法(包括用药)、防治标准、防治预期效果及服务费用等内容。 5.1.3服务合同中应明确告知客户防治服务中的注意事项,且甲乙双方应协商对服务环境中贵重物 品及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进行规定。 5.2作业过程要求 5.2.1人员 5.2.1.1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期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服务行业道德规 范。 5.2.1.2作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牌及资格证。 5.2.1.3对客户服务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真诚友好,认真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意见或建 议。 5.2.2要求 5.2.2.1作业前要对服务场所进行现场勘查,进行有害生物密度的监测,根据现场环境、监测结果 以及客户的需求,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和作业计划,提前告知客户,征得客户的同意和配合。 5.2.2.2防治方案和作业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虫害防治对象、现场勘察内容、防治预期目标、防治 方法、长效措施和效果评价方法。作业计划内容应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面积、作业方式、作 业频次、作业使用的药械及作业后的效果。 5.2.2.3在防治服务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开展工作,要有技术人员在 现场进行督导,负责填写服务操作记录,应包括施药环境、施药范围区域、防治虫种、防治方法、所用 药物和器械、卫生杀虫剂使用浓度和剂量、施药面积、防治效果和用户意见等。 5.2.3每次防治结束后,要定期对服务场所的虫害密度情况及防治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以便于适 时调整防治措施,保持巩固防治效果。服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与客户进行沟通,对客户意见及存在的 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和解决。 5.2.4服务机构应对每个服务客户建立单独的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书、 防治方案、作业计划、监测记录、作业记录、随访记录等内容。 5.2.5合同期内服务机构应不定期对客户进行服务满意度随访,以了解客户需求,完善服务。 5.2.6安全与防护 5.2.6.1开展服务之前应向客户做好安全防护宣传,告知杀虫灭鼠剂的使用情况及人员的安全注意 事项。 5.2.6.2鼠药的投放地点应设置安全标志,标志应清晰醒目,容易辨认。 5.2.6.3使用杀虫剂时,应考虑患有某些疾病人员可能对杀虫剂敏感,应提前告知与警示。 5.2.6.4服务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携带、放置及储存,均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2 DB12/T 586—2015 6 监测要求 服务中涉及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按照国标GB/T23795、GB/T23796、GB/T23797、GB/T23798对病媒生物 进行监测,其它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方法参见相关方法与标准,掌握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优势种群, 结合作业实际情况开展监测,作为作业及效果考核的依据。 7 防治原则 7.1 防治服务应采取突击防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 7.2防治中应从有害生物防治的目的、生态特性、环境因素、社会因素以及经济条件等整体观点出 发,因地、因时、因虫制宜防治。 7.3采用环境治理、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以及其他手段的综合防治。 7.4安全、有效、经济、简便,本标兼治,以治本为主。 7.5化学防治中应合理用药,防止产生抗性原则,选用高敏药物,混合配伍用药,交替轮换用药, 轮换药物剂型。 8 药品与设施 8.1 设施与用具 8.1.1 从事防治的单位应具备固定且功能健全的办公室,并设有固定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与服 务范围相适应的基本办公设施。 8.1.2 配有粘鼠板、捕鼠夹(笼)、粘蟑纸、粘蝇条、捕蝇笼、诱蚊灯、蚊虫标准采样勺等有害生 物密度监测器具。 8.1.3 应配备用于防治服务的专用车辆。 8.1.4 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及防护口罩(面具)、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 品。 8.2 药械管理 8.2.1 应有独立的药械库房,库房避光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齐全,药械摆放整齐, 有序,符合安全存放要求,有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8.2.2 药品应使用具有农业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药效与毒性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备的合格产品。不 购买及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在防治服务中不使用私自混配的药剂。 8.2.3 服务机构在药械使用上应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流程及药物的进销存及使用台账。 8.2.4库房内应存储一定量的适合不同场所和环境使用的杀虫灭鼠药剂与器械,以满足服务需要, 应具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使用记录。 9 作业效果评价 9.1病媒生物防治效果按照GB/T27770、GB/T27771、GB/T27772、GB/T27773的要求进行评价。 9.2按照服务合同中的约定方法进行评价。 3 DB12/T 586—2015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现场作业记录单 客户名称 服务日期 客户地址 联系电 话 作业时间 至 服务类型 首次服务 常规服务 额外服务 其它 服务内容 密度测定 现场勘查 防治设施安装 防治作业 防治虫害 蟑螂 蚊虫 苍蝇 鼠 其它 作业记录 作业区域 作业方法 药物名称 使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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